事情的经过:今年年底学校告诉我们,每人可以凭发票报销200元书籍购买费,当时学校没有提任何的条件,只需要上交发票即可。上周报销款下来了,每人都已经领取了200元。但是前几天学校又说:由于有一些学生没有履行学校之前规定的职责,当初已经说明,如果没有履行此职责,将在年底扣除一半报销费。因此要求各班负责人将那些学生的一半报销费划作班级活动费。 学生的看法:第一,当初交发票的时候没有提条件;第二,虽然有些人确实未履行规定的职责,但“年底扣除一半报销费”纯属子虚乌有,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学校之前这样说过,综上,不该收回这部分钱 我的问题是: 1.学校将报销费给学生,算作什么样的法律行为? 2.学生既然已经收到款项,学校还有权力以一个没有充分证据的理由,将这部分钱挪作他用吗? 谢谢!
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9级高技能班的几百名学生,于09年入学初就已经上交了关于享受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料。可是时间过去那么久,还未有一名高技能学生拿到国家助学金。期间找过学校校领导,但是学校领导说我们不能享受国家补助。但是我们高技能班的所有同学,只要把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输入百
现是一所私立学校学生 因为下课时间在教学楼拿出手机被没收 说是保管三年后还 但是三年后这手机还能用吗?学校这做法是否合理 是否违法(学校事先有说是不能在教学楼拿出手机的 拿出来者有学校保管手机 不交的话要处分或停课或退学返还手机)想想三年的时间也是很长手机的市场价值也会随着下降 怎么想都觉得不爽 而且我已经
学校因学生学费晚交扣发毕业证,已经两年多了,该怎么办,打官司找什么样的律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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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我们院系,要求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同学都捐款一半出来给所谓的爱心基金。得这些钱的同学家庭状况本来就不算好,为何要捐?这是国家拿的钱资助困难学生的。院系这样做似乎有违法倾向,而且我们学校就只有这个院系要求捐款一半。
两初中生在寝室熄灯后,发生伤害。寝室全知道但没人告诉后来的管理老师,第二天班主任问,本人也没有告诉。但十几天后其家长闹到学校。学校及派出所和双方家长参与协调不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