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该名负责人手下的员工都是聘用制的,所以她经常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名,让员工给她交钱,比如迟到50,服务不好200,被上级检查通报的300-500不等,钱全部落入她个人腰包,她已经坚持这种作法长达四年之久,每个月都能收到罚款收入几百元至上千元,请问她是否违法,如果违法的话,违反了什么法律,这些可怜的员工该怎么办?
部门搬迁,员工也不适应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本人2005年5月27日与宁波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写明工作内容是:在公司A部门从事组长一职。2011年5月25日,宁波公司A部门全部搬迁至广东。公司让我们选择工作意向,第一:去广东公司第二:在宁波公司选择其他部门我想问:我们不愿去广东,也不适应其他部门。如果个人提出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经济
我是一名护士2008年12月16合同生效试用期至于=2009年1月15号合同与2010年12月31终止,在这期间单位以我性格太内向不适合干急诊工作为理由想辞我,但是让我主动写辞职报告,我没有写,请问能不能写,单位有没有权利辞退我,如果辞退单位有什么样的补偿,谢谢
生命权健康权受到建筑物侵害 是建筑产权单位负责?还是建筑管理单位负责?法律依据是什么?
生命权健康权受到建筑物侵害 是建筑产权单位负责?还是建筑管理单位负责?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工作单位事故,导致员工重伤,住院不起,出院后,一切费用是否仍是负责人支付?
员工住院期间,费用由负责人支付,包括营养费等等,出院时,为防再犯,该员工女儿与负责人签订了一项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员工出院后由负责人支付营养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3个月不允许工作,如3个月过后,工作出了任何状况,由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出院后负责人支付了该员工3000元整。但该员工出院后2天病情复发,因住
单位再代个人像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务部门是否需要企业提供上缴个税员工明细?并登记到每个个人员工名下?每个地方的税务部门处理方式都不一样吗? 我所在企业答复说: “公司注册地在昆明,个人所得税交在昆明,由企业代扣代缴,税局也不要求提供个税的员工明细,交费后统一开出税票,这张税票的抬头是***。如
该员工在我单位工作已经十余年,期间就发过精神病症,但当时经医院诊断并无精神病,因该员工长期工作不认真,不服从管理,造成我单位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我单位于今年5月将该员工开除,但在开除该员工三个月后,其家属告知我单位该员工精神病复发,要求我单位对其病情负责,并要追究我单位的法律责任,请问我单位是否违
我现在做的这家单位 压了20天工资 没有中保 什么都没有 就等于室我上班他给我发工资 , 如果要有人上诉这个店回导致什么后果,我有没有责任 !这个店回付出怎样的代价!
员工离职后,单位在职员的工资内扣取单位应缴交的社保费用。 这样是否合理?
我8月31号(最后一天上班)自公司离职,但公司在十月份发工资的时候工资在我8月份工资里扣取9月之11月三个月的社保(包括公司应承担的社保费用),可我8月份的工资还不够他扣的社保费,我还要倒交给他们钱吗?这样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