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6月加入公司的,08年7月续签了2年合同。公司昨天找我谈话,要裁我。我已经怀孕7个月,09年1月底的预产期。公司的协议只同意赔偿我6个月的薪水(其中3个月是补偿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我不同意,今天提交了一个清单,包括: 14个月工资补偿(一直熬2010年1月哺乳期结束) 14个月公司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 8000的产前、
公司现在通知员工要注销,我是一名孕妇现在怀孕8个多月,现在公司要注销,要和我终止劳动合同 那么对我是不是要有赔偿呢 要如何赔偿?能赔偿到哺乳假么
与公司有一年合同已期满,后未续签合同。合同是于10.10.1到期。现在公司准备宣布破产,但我已怀孕。请问这种情况公司会给予我如何赔偿。补充公司合同是要交金的,但由于营运状况不稳定一直未帮员工办理任何保险养老事务。
公司明年年初跨市搬迁,如果在搬迁前怀孕了,如不想前往,该如何解决? 不去异地工作,怀孕了肯定找不到其它工作,是否得被迫前往?
我们公司月初发公告说这个月底停业,要跟所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到期还是没到期的,在这之前我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且在本公司做了一年零四个月时间,而且现在已经怀孕六个多月了,不知道对于我这种情况公司该如何赔偿? 希望能给予相应的法律依据,谢谢!
您好: 我是10年3月8号进一家外企公司上班的,合同签的是三年,公司于2011年12月14日向我提出解雇,说因为公司困难,要取消我这个部门,公司通知我做到2012年1月13号,我算了一下,再做五天就公司就放年假了,还有我,第二年的五天年假又怎么算,公司答应赔偿我两个月工资,因为他说我做了快年两年了,超过半年的算一年
我已婚,在外企工作(不是正式工,是合同工,和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两年合同)。今年9月份进的公司,刚进公司没有多久就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觉得很对不起公司。纠结了好久后才打算要了这个孩子。给老板沟通生完孩子后会继续留在公司好好工作,老板也很理解。 但是正好赶上公司明年一月中旬搬入新办公楼(目前公司是租
员工开公司的车外出跑业务,出了交通事故,将对方撞成死亡,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吗? 假设认定是我公司员工全责的话
公司现在一直亏损,对我们部分员工放长假(原通知一个月左右),放了几天假后打电话通知有2条选择。 1.继续等通知上班(可能很长时间,年末可能无年终奖)2.自己离职给部分年终奖,按工龄给点赔偿
午餐时间我在公司食堂滑倒,拍片显示没有骨折。那么急救车费、CT拍片费、路费是否应该由公司全额承担,费用一共是300元。 如果我自己用医疗保险报销的话,是不是就变成用了自己医保卡里的钱?费用一共是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