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继承部分房产的公证书,在没有死者户口簿.身份证.房产簿这些证件的情况下怎样入户?
我外公(有五个子女)生前和患有轻度精神病的小阿姨,合资买了一套房子,死后五个子女将房产继承权公证如下:小阿姨有半套房子的产权,和有五分之一的继承权.我母亲和其他三个子女也各自有五分之一的继承权.但我舅舅依仗外公生前的户口.身份证.房产证都在他手上,不给母亲入户.母亲因离异是无房户.舅舅以患有轻度精神病的小阿姨户口在他那为理由接走小阿姨,以她监护人的身份要卖房子.小阿姨每月一千四五百元,生活一直够用.但舅舅多次赶母亲,要卖房.母亲既无法入户,也迁不进户口.请问有继承部分房产的公证书,在没有死者户口簿.身份证.房产簿这些证件的情况下怎样入户?能迁户口也行呀.谢谢了. 房子
继承房产公证书地址跟房产证的地址有点差异,怎样才可过户到我名下
我丈夫病逝后,留下一间按竭房,后来一直由我自己在供这间房,房产的继承人是我和家公家婆,我们三人经协商,我给他们一定份额的钱,他们就自愿放弃继承房产,并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见证签订协议书,且三人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和继承的公证,当时房产证已出,但由于房子是按竭给银行的,当时房产证由银行保管任何人不能借出
没有户口本以及任何证明的情况下,仅凭身份证办理的结婚证有效吗?
我在2003年的时候懵懵懂懂的情况下跟一个四川的男的去办了结婚证,当时只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和其他的证明材料,本来是不能办理的,但是跟民政局凭关系办了,但是民政局说以后把户口本和其他证明材料补交过去才可以领结婚证的,当时满意拿到结婚证,然后我就去了外地,后来就跟他分了。也没拿什么证件去。也不知道他这么拿
没有户口本以及任何证明的情况下,仅凭身份证办理的结婚证有效吗?
我在2003年的时候懵懵懂懂的情况下跟一个四川的男的去办了结婚证,当时只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和其他的证明材料,本来是不能办理的,跟民政局凭关系办了,但是民政局说以后把户口本和其他证明材料补交过去才可以领结婚证的,当时没有拿到结婚证,然后我就去了外地,后来就跟他分了。也没拿什么证件去。也不知道他这么拿到了
代书遗嘱没有证人也没公证有效吗?我父母都是二婚,78年结婚,95年因性格不和离婚,因我判给父亲,所以母亲没有要家里的任何东西,96年父亲单位房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和他与他前妻的儿子签了一份协议,当时购买百分之六十的产权,要他儿子出资,身后房子留给他儿子,但是离婚期间我父亲的生活以及住院都是我母亲在照顾
25年我妈从湖南嫁到浙江、由于当时还没有办理身份证、只有户口、现在想去办身份证但发现自己户口被销户了只有父母的户口还在、现在只有父母能证明自己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