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继承房产公证书地址跟房产证的地址有点差异,怎样才可过户到我名下
继承房产公证书地址跟房产证的地址有点差异,怎样才可过户到我名下 我丈夫病逝后,留下一间按竭房,后来一直由我自己在供这间房,房产的继承人是我和家公家婆,我们三人经协商,我给他们一定份额的钱,他们就自愿放弃继承房产,并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见证签订协议书,且三人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和继承的公证,当时房产证已出,但由于房子是按竭给银行的,当时房产证由银行保管任何人不能借出来办理,我们只好用商品房购销合同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办理房产的继承公正和放弃继承公证,我已办理了继承公证,家公家婆也办理了放弃继承公证,现在快5年了,由于房产证还是我死去的丈夫的名字,我想把房产证改回我的名下,办事员发展购销合同的地址跟房产证的地址有点不同,多了两个字,要求需重新公证,公证书的地址一定要跟房产证的地址完全一样的,且漏写及车房三个字,现家公家婆身体不好且与我相隔两省,他们不愿再出面重复公证了,请问我可不可以拿当年与他们签订的协议书去重新公证呢?还需不需要找相关房地产公司证明,购销合同的地址跟房产证的地址是同一个地址的,只是由于街道名称未定好,所以有点差异,例如合同的地址是XX路8号之一,但房产证上没有之一两个字且后面多了及车房三个字,就是XX路8号及车房,请问我怎样才可把房产证改回我的名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ttyb……(广东)
提问时间:2009-08-10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