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我进入了前男友QQ空间(本人同意),无意中发现他现任妻子QQ空间更新内容是我以前两张相片,非常清晰的近照,标题写有“美女征婚”四字,她空间的好友都可以看到我的照片。本人并未授权,请问她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哪些权力,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无意与她私下解决,起诉会有什么结果?
我无意中在一本杂志的封面上发现了我的一张照片,大概一寸左右,里面的一篇也用到了一张同样大小的照片,但并没有中伤我!请问我这样能索赔多少呢?再就是我和杂志社交涉的时候,他叫我写一份申诉材料快递给他,我也不知道怎么写,他要求我写到以下4点:1、侵权在哪一期 2、我的照片在哪些地方出现过 3、我与作者不熟 4、我
某A在网上随便公开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还有我的照片,照片是几年前和一个朋友的合照,但不是和某A本人一起拍的,他未经我的许可,将有我的照片放进网络博客,并且进行人身攻击,辱骂和言辞嚣张。次行为已经有两个月之久,不仅对我的隐私和个人生活大肆宣扬,而且语言极其恶劣。另外,还公布了我的QQ号码以及家庭电脑IP
我是制作瓷相类,最早从手工到现在电脑制作,为了取信于顾客,开始没有收钱,送相上门满意后再付款,可有极少部分人,他总要扣些钱,不然就说不好或什么.这样一来,我在制作之前,先和顾客沟通,还有协议,但不知此协议是否合法特请教. 协议大概是:先制作瓷相,满意后再付款,不满意时可不要付款,但像不能取走,我方在盖上名字后有权做
我是制作瓷相类,最早从手工到现在电脑制作,为了取信于顾客,开始没有收钱,送相上门满意后再付款,可有极少部分人,他总要扣些钱,不然就说不好或什么.这样一来,我在制作之前,先和顾客沟通,还有协议,但不知此协议是否合法特请教. 协议大概是:先制作瓷相,满意后再付款,不满意时可不要付款,但像不能取走,我方在盖上名字后有权做
事情是这样的,我与丈夫在09年12月份离婚,在2010年的6月份左右前夫又经人介绍与她先在的妻子领了证,但没办婚事!前夫过早的领证是因为他要贷款,需要结婚证!也就是说他还没有和那个女人建立起真感情,依然放不下我!当初离婚我们也都是各自冲动,脾气又都太倔强,离婚原因也只是脾气不和!就冲动着离了!这期间他曾找过
我是一名在校硕士研究生,2010年6月份,我的一部手机在宿舍内丢失,手机里含有我和女朋友的一段隐私视频(时长30分钟,比较清晰),视频发生地点是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外的一座公寓城(算是学生宿舍,两人间,时间是假期时),我想咨询一下学校能以此视频作为证据对我们进行处分吗?学校规章里规定不能留宿异性,(我认为即使
我是一名在校硕士研究生,今年7月毕业,2010年6月份,我的一部手机在宿舍内丢失,手机里含有我和女朋友的一段隐私视频(时长30分钟,比较清晰),视频发生在寒假期间,地点是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外的一座公寓城(算是学生宿舍,两人间),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这段视频被坏人发布到网络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学校能因此事对
尊敬的律师们好!请问某人在网上曝光另一人的不道德行为,只是曝光那人的昵称、网名或者艺名,和QQ号码,和那人的一些行为,顺便附上了两张那人的照片,不过照片经过处理了的(用马赛克遮住了眼睛),请问发帖人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权和肖像权吗?发帖人还构成诽谤罪吗?还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但那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