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个人隐私权和肖像权的侵权问题
关于个人隐私权和肖像权的侵权问题 尊敬的律师们好!请问某人在网上曝光另一人的不道德行为,只是曝光那人的昵称、网名或者艺名,和QQ号码,和那人的一些行为,顺便附上了两张那人的照片,不过照片经过处理了的(用马赛克遮住了眼睛),请问发帖人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权和肖像权吗?发帖人还构成诽谤罪吗?还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但那个案件里的证据还可不可以为以后原被告双方再次对薄公堂而作为证据使用!跪求各位好律师们解惑,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学习法律者(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1-12-28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