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有一拆迁补偿房,婚后办理的所有证明都是女方的名字,也是婚后拿到的钥匙办理的房证(等待拿证中)但有一部分费用为男方所出。办房产证时男方同意放弃,写的是女方名字。请问这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属于个人,怎样变更为夫妻共有财产?
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4万元(父亲和父亲的朋友是担保人,贷款人是我个人的名字,妻子未参与此事)加上父母的出资30万买了一套房子,贷款的4万元俩年前由父母已经全额还清,且房子户名是我自己的名字 请问离婚时该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要如何分割?
房子是我和女朋友未婚前买的?首付是我付的,房产证写2个人名字,分手了,这个还是共同财产吗?
房子是我和女朋友未婚前买的?首付是我付的,贷款是用我的名义贷的,她签了共同还贷字的,但是我们分手了,贷款一直是我一个人还,当时因为我爱她,所以房产证我写了2个人的名字,她是共同拥有人,现在我们刚刚结婚,准备离婚了,请问这个还是共同财产吗?房子是搞按揭付款的,现在2本房产证都压在银行。
2008年领的结婚证!2010年老家拆了分了块安置地 因为父亲户口不在村里 母亲当时没去 就用我的名字报的名 我没固定收入`父亲出钱做的房子!我没出一分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拆迁前的房屋为父母修建的(农村),现在拆迁,实行的是按居住人口进行统建还房,这个房屋里居住我们一家三口人(夫、妻、子),还房的政策是:每个人可以无偿得到45平米,还可以以低价购买45平米,如果不要房的话,一个人可以得到25万元,然后,妻子不要房,拿了25万元,丈夫和儿子要房子,然后再用分的钱购买了另外一部分
我和老公快结婚了,现在他家那里要拆迁,拆迁事项里有一条是按人口计算每人给50平米房子的购买资格,按回迁房价格计算。他家里有父母和他三个人分给150平米,我们结婚后能再多给我的一份50平米,就是说他们家就有购买200平米房子的按照回迁房价格计算,超出部分按另一价格计算(比回迁房价格高),现在他的父母口头说房子分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所得现金为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我是女方,现在要离婚,我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卖掉了;男方要求分割这笔钱,他说是婚后收益,请问他有权分割这笔现金吗?这套房子我买的时候才20万,最近刚卖的,卖了75万,请问这笔钱会被分割吗?如分割的话该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