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刚过世今年89岁,在86岁是丢失过,有时清楚有时糊涂,我们兄妹5个人(本市),在4个子女不知情的请况下,在老人身边的一个子女带着老人去把所有遗产公证给他一人呢名下,这样的公证有效吗??
我和男友马上准备结婚,房子的名是婆婆的,婆婆不想过到我和我男友名下,想写一个公证书。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俩个婚后财产,这种公证书生效法。如果将来有一天涉及到分财产,这是受法律保证的吗?如果公证书不可以,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得到给我一个保障的文件。
我爷爷的房子是爷爷单位分公房。共三间,楼上两间,楼下一间。生前我爷爷和我老叔一起住。我老叔住楼上,我爷爷住楼下。当时买房的时候,我老叔出了4000元,我爷爷出了3000元,税是我爷爷缴的。现在,房子值钱了,去年夏天,我老叔就想把房子过到他的名下,我妈不同意,就一直拖着没过.我爷爷一个月4000元左右的老保,是我
我爷爷的房子是爷爷单位分公房。共三间,楼上两间,楼下一间。生前我爷爷和我老叔一起住。我老叔住楼上,我爷爷住楼下。当时买房的时候,我老叔出了4000元,我爷爷出了3000元,税是我爷爷缴的。现在,房子值钱了,去年夏天,我老叔就想把房子过到他的名下,我妈不同意,就一直拖着没过.我爷爷一个月4000元左右的老保,是我
请问属于无效收养行为的,欺骗取得公证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事情是这样的,我八婶为了躲避计划生育不被单位开除,把头胎的女儿过继给了我三叔,办理了公证,然后又生了一个儿子,但是事实还是我八叔抚养,并且对我三叔的称呼也没有更改,一句话只是拿了个公证,没有履行任何的权利和义务。我三叔一辈子因为身体残疾
因老大有事所以提议由户主(母亲)转为老大,房屋所有权为三姐妹共同拥有.老二和老三同意转户,户主为老大,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入下:一、 房屋仍由母亲无偿居住,三姐妹应随时关心、看望,但不能长期挤住进去; 二、 母亲百年之后,由三姐妹共同处理此房产,任一个人无权单独处理。处理方式分为: 1、 老大居住或出租,按
家里还没有办理出房产证因为以前买房需要双职工才能买当时爷爷买房时1因为姑姑姑父是双职工的关系用他们的名字买下了房子现在房子也没有正式的房产证现在想问问可以先做个房产公证因为夫妻关系吵架分开说办理好房产证在和好但是马上办理出来房产证时间长点我想问我想先做个房产是我爷爷所买他是房子的主人我姑姑姑父赫我们
现在我们遇上拆迁问题,房子没过户只是有公证书,公证书上有他和他大儿子的签字,没有过户这样公正有效吗
现在我们遇上拆迁问题,房子没过户只是有公证书,公证书上有他和他大儿子的签字,没有过户这样公正有效吗
这样的公证遗嘱是否有效 我父亲从未上过学也不会写字,他的遗嘱是和我继母一起找律师写的,他对律师说:他去世后要将属于他的那部分房产权由继母一人继承,律师根据他的口述内容,代写了一份无任何瑕疵并且十分规范的遗嘱,律师打印了2份交给我父亲,我父亲和继母拿着打印好的2份遗嘱一起来到公证处,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公
我父亲从未上过学也不会写字,他的遗嘱是和我继母一起找律师写的,他对律师说:他去世后要将属于他的那部分房产权由继母一人继承,律师根据他的口述内容,代写了一份无任何瑕疵并且十分规范的遗嘱,律师打印了2份交给我父亲,我父亲和继母拿着打印好的2份遗嘱一起来到公证处,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公证书中的遗嘱就是律师代写
婚前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书 男方:XXX,出生XXXX年X月X日,现住: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女方:XXX,出生XXXX年X月X日,现住: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男方与女方于XXXX年X月X日在XX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XXXX年X月X日生育一儿子,名XXX。为了更好地明确夫妻责任、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