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 ,写一个合法的欠条,让他在他写的日期之前必须还我,要是不还我,我可以起诉他的欠条。怎么写
帮我写个样本, 在帮我写几个具体的样本、
别人欠我的钱,但是没有欠条,事后一直要不来钱,所以我约他出来,以钱一年后再还为由录有一段音频,由于是在酒吧,有背音乐,所以录音不是很清楚,而且录音当中他说的是一年以后还我一万,他总共欠我一万五,还有在录音当天曾和他因打欠条的事争吵过,当时有人在场,不知可否当认证,我应当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不好意思
甲以能介绍一份好工作(是事业单位)给我朋友乙为由,需要几万元疏通费(走后门),我朋友父母就汇款给甲。但是经过一年多工作没落实(甲总以很多借口推迟)。后查知,甲因为赌博欠债,到处借钱还债,而且该事业单位也没有招聘我朋友专业的职位。我朋友乙就要求甲还钱,但甲还不承认(但工作也不确定)。我朋友就让甲写一份
我爸爸在镇上的自来水公司收水费,收了几年下来我爸爸把收的钱全部交上去还欠几万块,他们把我爸带到派出所在民警的逼迫下写了张欠条,我想问一下这样合法吗?这个欠条有效吗?
A借给B一些钱,A的这些钱都是合法收入,一部分是通过汇款给B的,另一部分是现金给B的。现在还款日期到了,B不给,跑掉了。而A手上的证据就只有汇款单和欠条,要讨回债打官司,有胜算吧?得怎么打啊?请教!先谢过了!
欠条 今欠到***现金 元,(大写 )。期限十日内,不按期清欠者,付10%违约金,且过期时间按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的三倍计收,一次性偿还本息;否则欠款方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如当事双方发生纠纷,交由安康市人民法院审理。 此 据。 欠款人: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欠 条 2011年2月20日新月出租公司丁建国在大望路辅路撞倒正在行驶的徐非先生,交通队判定丁建国全责,经过几个月治疗,(丁建国、徐非)双方协商在6个月时间,还清徐非3400元人民币作为精神损失费补偿金。 当事人签字: 当事人签字: 签字地点: 2011年10月20日
最近我的一个朋友欠别人二万元,债主昨天强制我的朋友给他写了一张欠条,内容是必须在十五天内还钱,否则以日息百分之三的利息结算。当时如果我的朋友不这样写,债主将去我朋友的单位去大闹,所以我的朋友没有办法只好这样写了。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欠条何不合法?
我是饲料经营户,2010年1月13日,我与一客户结算账目,总款为3550元,当日对方付款1000元。对方出据一张2550元的欠条给我。接着,我在欠条的右侧批注2010年1月13日付1000元,下欠2550元。对方就以此认为他只欠我1550元。该事诉到法院后,法院根据交易习惯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认定只欠我1550元,请问这样判决合法吗?
律师很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欠条的法律,欠条受法律保护的与否具体是我国现行的哪部法律规定的呢或者可以在哪部法律中找到有关欠条合法与否的条文内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