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们好!请问某人在网上曝光另一人的不道德行为,只是曝光那人的昵称、网名或者艺名,和QQ号码,和那人的一些行为,顺便附上了两张那人的照片,不过照片经过处理了的(用马赛克遮住了眼睛),请问发帖人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权和肖像权吗?发帖人还构成诽谤罪吗?还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但那个案件里的证据还可不可以为以后原被告双方再次对薄公堂而作为证据使用!跪求各位好律师们解惑,十分感谢!
我想问下,我拍下我老婆裸睡的照片,然后发给她看,但是我们现在吵架了,她说要和我离婚还拿这个出来说要我赔偿她,说我侵犯她的隐私权要我陪钱给她,但是我们以前也有拍这样 的照片,就我发给她的这张照片没有经过她的允许,但是我也没有公布出去给别人看。你说这样算不算侵犯她的隐私权呢?
某A在网上随便公开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还有我的照片,照片是几年前和一个朋友的合照,但不是和某A本人一起拍的,他未经我的许可,将有我的照片放进网络博客,并且进行人身攻击,辱骂和言辞嚣张。次行为已经有两个月之久,不仅对我的隐私和个人生活大肆宣扬,而且语言极其恶劣。另外,还公布了我的QQ号码以及家庭电脑IP
我是制作瓷相类,最早从手工到现在电脑制作,为了取信于顾客,开始没有收钱,送相上门满意后再付款,可有极少部分人,他总要扣些钱,不然就说不好或什么.这样一来,我在制作之前,先和顾客沟通,还有协议,但不知此协议是否合法特请教. 协议大概是:先制作瓷相,满意后再付款,不满意时可不要付款,但像不能取走,我方在盖上名字后有权做
我是制作瓷相类,最早从手工到现在电脑制作,为了取信于顾客,开始没有收钱,送相上门满意后再付款,可有极少部分人,他总要扣些钱,不然就说不好或什么.这样一来,我在制作之前,先和顾客沟通,还有协议,但不知此协议是否合法特请教. 协议大概是:先制作瓷相,满意后再付款,不满意时可不要付款,但像不能取走,我方在盖上名字后有权做
我是一名在校硕士研究生,2010年6月份,我的一部手机在宿舍内丢失,手机里含有我和女朋友的一段隐私视频(时长30分钟,比较清晰),视频发生地点是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外的一座公寓城(算是学生宿舍,两人间,时间是假期时),我想咨询一下学校能以此视频作为证据对我们进行处分吗?学校规章里规定不能留宿异性,(我认为即使
我是一名在校硕士研究生,今年7月毕业,2010年6月份,我的一部手机在宿舍内丢失,手机里含有我和女朋友的一段隐私视频(时长30分钟,比较清晰),视频发生在寒假期间,地点是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外的一座公寓城(算是学生宿舍,两人间),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这段视频被坏人发布到网络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学校能因此事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