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再婚女,因老公也是再婚的,所以出现了这么个问题:老公的前妻户口在他名下,现在因为我的户口要转入,所以村里说,我们两个女人只能有一个人是能享受村里的福利的,另外一个没有,所以请问下,这种情况下,是我这个现任的妻子有权享受,还是以前的那个妻子有权享受呢?
我是一名上海在校大三学生,于2011年2月寒假回广州老家时前往一广州出版公司应征,受聘为上海地区的联系人。当时只要求我填写了一份职位申请表并在一份责任书上签字,并没有劳务合同。 正式工作于2011年3月1日开始,工作内容包括: 1、每月2次走访该公司在上海地区的客户,并分别于15日和30日提交相关的报告,没有规定具
我朋友的儿子在去年12月份出生的,他们那儿现在实行城乡一体化,但是她儿子没有分房,相关部门回答说是她儿子的户口没有在去年12月以前上,就没有分房的待遇,请问是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