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市宝山区的,09年2月买房,(预售合同和发票日期)09年9月得房,房产公司09年2月登记,我没收到交契税款通知,现在交应该按1.5%还是3%。 我希望能有明确的政策文件提供
之前有一套房子,商业贷款,未还清,2004年购买的,不足90平; 2009年8月购买了第二套房,也是商业贷款,不足90平; 第二套房子2011年8月才可以办理产权证,足足拖了两年 现在二套房契税升到3%了,我的第二套房子还需要补交契税吗?
我户口在农村,在市里买首套房116.9平方,购买时每平方3220元,首付11万左右,贷款26万,现在要交契税,说是不按合同价算契税,而是按市场价计算契税,这样算有问题吗?契税税率是不是2%?
律师您好:我2010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买了一套34平的房子,预售的.2011年10月底入伙.按购房的价格算每平米单价2.1万,不到2.2万.今年5月1日,我市上调普通住宅的单价标准,南山区2.2万以下为普通住宅,适用税率1%.可是南山地税局说我是5月1日前购买的,不能按2.2万的标准算,应该交3个点.请问象我这种情况,应该交几个点?如
1、今年10月份交的房,要了接近两万块钱,有配套费,问过之后是天然气开口费就3000多,看了最近有关文件才发现是重复收费,我想问一下,这开口费是否能够要回? 2、我们是首套房,请问契税应该交多少? 谢谢各位律师了
父母已经有了一套房,是父亲的名字,现在又用他的名字买了房,如果加填了母亲的名字,契税多少? 一套房在唐山,二套在燕郊
2011年11月本人购买了一套116平方的房子,在此6年前在华新开发区汽车西站家属房我父母购买了一套房,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加入了我的名字,请问律师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属于2套房? 因为现在2套房契税变为4%了,所以请问怎样弄划算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