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个人把鱼塘填土了,并没有得到 集体的同意和招标就在上面盖房子了,请问他要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把这土地变为个人土地呢~
我是男方,半年前二婚登记的,现在家里要动迁,包括土地房屋,动迁的钱还是我个人的吗?还是有女方的一半呢,我有自己分配权吗?
前几年,我在乡上的街道上见了几间房,没有相关的合法手续,前几天,乡镇府的人提出只要我们为他们出点力就再给我们一块地方,房子拆之后却反悔了,并认为他们是依法办事,难道我们就不能因为他们的承诺得到一些补偿吗
这边要开发商拆迁,社居委人员说开发商是为了盈利但是是也是为了城市的发展,所以算公共利益,然后承认我们的土地在2002年就已经转为国有土地,但是说我们的房屋是在2002年之前建的,所以说是建在集体土地上,就按集体土地拆迁条例来办,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的房屋该怎么算,他们说我们是国有土地上的集体土地房屋,请问有
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关系
请问:济南市政府还未履行任何法定的征收程序,没有公众的参与,没有进行维稳评估,没有确定征收范围,没有做出征收决定。济南市国土局就公布了济南市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公告(济国土资告字[2011]23号)是否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谢谢!
《物权法》第200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无权优先受偿,不就意味着可以有其他的能够优先受偿的债权人么,所以我认为新增房屋可做其他
农村耕地,有承包合同,但被本村一个人强行侵占,在原有农作物的情况下强行播种,该人就是个无赖,刚戒毒回来。经村委会及镇政府调解,我们经法院审判,属该人侵占,因其耍无赖,没能执行并要上诉中院。请问农村土地被侵占是属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侵权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是否需要政府确权?
父母已离婚,在离婚时父亲把130平方的房子留给了我妈。后来我们扩建了房屋,请问扩建的部分我父亲有份吗?父亲已经重组家庭并且有孩子。
请问合法的房屋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在个人手里,地方政府在未征求住户的情况下,可不可以拍卖
请问合法的房屋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在个人手里,地方政府在未征求住户的情况下,可不可以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