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在九月份在行政部经理要求离职情况下(移交期一个月,实际有两个多月),总经理临时授意我帮助行政部办理相关事务,行政部经理手上正在处理一件公司事务,前期借款3万,未领用,事情未办完,没有办理报销。由于公司财务要求前帐不清,后账不付,由于事情很急,预计3天内会办完,该经理要求我帮助借款6万,我当时也没多想(平时公司很多人都这样操作的),办理了借款手续,总经理也同意了。后来在出差中,行政部文员在行政部经理的授意下将两笔款,共计9万打到该经理银行卡上,在此过程中我没有碰到过该项借款,也没人和我联系,是事后才知道款已打到该经理卡上,该经理的处理公司事务也由于一些原因也未办妥。我其实就是办了一下借款,我当时一直催他还款,可是他由于和公司有些事务纠纷,为办好移交就离职了,也未办理我所借款项的还款。现公司要和该经理打官司,老是催我找该经理,搞得我很为难,因为钱不是从我手上拿走的,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样做才好,避免我自己的麻烦?
我用我姐的房产证作抵押向银行贷款20万,后我姐因挪用公款被判刑,她的单位劳动局想把我姐的房子卖掉收回公款,但由于我没有能力很快还清贷款,他们拿不到房产证。于是他们借17万给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然后我在3年内还他们(不付利息,现还没到期).但他们在拿到我姐的房产证后,就40万把我姐的房子卖掉了,而该套房子市价为60万.
我借给一个工长2万块钱,2008年7月31日借的,有欠条,也有手印,欠条上还有身份证复印件.不过这个工长老家是四川的.现在有台车开到北海了.租房子.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不会逃跑,因为我们老板还欠他几十万 他的身份证上的是戴彬,可我查他买车时候的名字是戴斌. 给我欠条的名字写的是戴彬. 在法律上,有效吗
别人借钱不还 有借条和收条 1 对方有2套房产内有贷款 我能否查封他的房产 是否都能执行 2 如果房产还有其他人的名字(不是夫妻关系)能否执行 3 如果他还有其他债务人起诉他 是否是先保全的先能执行 4 没有约定利息 但是对方很长时间没还款 能否要求四倍银行利息 能否要求罚息 5 我能主张什么权益 起诉到
我借一朋友3万元有借条和还款日期,当时他用一张他借钱给朋友的一张借条做抵押,可是到还款日时他说没钱,请问我可以向他朋友要求还钱吗?
借钱的人有房屋(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有汽车,但是都没有作抵押;出借人跟借款人的女儿是朋友,如果让借款人的女儿做担保人有没有用?法律上认不认可? 有没有借条范本请发份给我参考,谢谢~!!
单位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单位已经法律程序破产,个人为单位担保已经过了8年,个人还有没有担保责任
单位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单位已经法律程序破产,个人为单位担保已经过了8年,个人还有没有担保责任
以前借到我女朋友人民币800元,约定利息按照每年百分之20计算,意思是每年本金加利息后乘以利息率,第二年的本金加前一年的利息在乘以利率,计算下来30年后我要还他100万左右,打了条子,也不知道写的是欠条还是借条了。约定30年以后偿还。现在分手了,借条没要回来,就算30年以后她拿着借条来找我,我 需要偿还这么多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