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工人意外受伤,医生嘱咐需在家休息,而工人在休息时间还擅自去做私活,导致伤势更严重,请问,雇方有多少的责任??
请问第二次的治疗,雇方有多少责任??
现在那名工人借这个名义向雇方索取一定的费用,不是小金额!!雇方要给他吗??
事故原因:因双方在市场做买卖,甲方看乙方销售明显过于他,就犯起侵害他人的行为,用石头将乙方打伤,由于甲方要击中乙方的头部,乙方用手挡住头部,被击中了指,左手小指被击中,导致小指骨头破裂断指,经法医临时断定为不低于轻伤,乙方要起诉甲方,请问该怎么处理,谢谢! 还有,到现在所有医疗费用都是乙方自己付的,
我是一家网吧老板,我们请的清洁工在上班时,不小心摔交了,把手摔段了,但我们没有和她签合同的,我们第一时间就带她到医院治疗了,但病情没有好转,现在钱是用了2万多了这个事情还是没了结,请问一下,我们网吧有多大责任。
周律师您好: 我这里有件医疗纠纷的事情想请问您一下。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某天凌晨1点左右。贾某在回家的途中。进入租房所在小区时候。有位不知名的人拦住去路。贾某让此人让开。而此人不说话也不让路。贾某生气就将此人推开。结果拦路之人摔倒在地。贾某就离开了事发地点。 第二天公安局人员追到贾某所在
我朋友在术后6小时双下肢失去知觉,当时我们不知道这是医疗事故,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跟医院签署了一份协议,大意是医患双方从此两清。现在意识到这是医疗事故,决定起诉医院,可是院方不同意做医疗鉴定,这种情况下,患方怎么才可以将诉讼进行下去? 我朋友急需一个专业律师的关于医疗事故诉讼方面的建议。 谢谢!
杨老师您好,向您咨询一些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两家因为一些事情发生了打架事件,双方都受了些轻微伤,他们家当时就住院了,而我们家过了1个多星期才住的院,如果提起诉讼的话,我们家1个星期以后才住院,期间花费的医疗费用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吗?就是说住院比人家晚很多,医疗费用算吗?
我父亲因胸口疼痛于晚上11点左右去到二附院急诊,在做完心电图、胸片、血检之后,心电图显示窦性心动过缓,肺部阴影,医生以父亲4年前曾患过肺结核为由拒绝进一步治疗,让自己打车去胸科医院治疗,而且没有书写任何病历记录及采取医疗措施,导致父亲到达胸科医院后病情恶化,经胸科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胸科医院诊断死亡原
搬运工在搬运货物时从货车摔下,导致受伤。该搬运工和搬运对并无合同也无用工协议,但属于搬运队队员。那么请问搬运工的住院费用由谁出?搬运工自己,搬运队负责人以及货主,是这三方的哪方出?所承担医药费的比例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