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承担经济赔偿嘛
2009年11月8号我被公司录用.任命为分店副店长,薪资是第一个月2000元,第二个月开始2500元.但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纳任何保险,至2010年5月26日公司以我门店商品积压过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为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求经济赔偿.但公司要求我按<员工手册>规定需要赔偿损失.我需要承担责任嘛.
我方与客户签订了购销合同,我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现我方与对方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上注明我方须开给对方增值税发票,所以我们需要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可是税务局代开发票说明上注明:需携带发生购销业务的合同原件(原件需填好印花税)。这是我们第一份合同,我不清楚如何贴印花税,另外,印花税税率多少?谢谢~
2008年,2009年两年以来我和公司都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公司和我签订合同但工资有给我发到的。请求与实得帮助,我是在龙山烟草公司上班 2010年公司和我没签订合同但是工资又给我发到的
我是家离岸公司,与个人签订了一份货物购销合同,因为海关通关时需要货物原产地证,可是货物货权经过多家公司,已经找不到了,因此无法通关,现在个人要求我们履行合同,赔偿他损失,请问离岸公司和个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我在一家家纺企业做缝纫机修,在厂里上班有7个多月了,到现在厂里还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厂里为了应付客户验厂,和我们签订了一份空白合同,其他的都由厂里自己任意去填的。合同就只有两份。厂里也没有给我买社保。当初老板和我讲的每个月2800元,但只月发2500元,其他的钱到过年一起发给我。但是我现在要换厂,老板
09年9月17日转到集团下一家子公司在杭州上班,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前08年3月起一直在集团下里另一家子公司义乌上班,进公司时有签订一份简单的为其三年的合同。当时还没有毕业,算实习生。08年6月转正的。合同期间公司没有给予交社保,也没有给予相应补贴。现在上班的公司也是在2010年3月才开始缴纳社保,7月份有
我是5月23日到一家广告公司上班 公司是每月30日扎帐 次月20日发工资 所以我5月就只拿了7天的工资 然后每月按2000元的月薪给我支付 从上月开始就开始扣我每月500元的保证金 我今天向老板辞职 他说要提前三个月辞职 我就咨询下 注:买了100元的意外保险 我现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