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租了一间门面开店 开了一年多经房东同意 转租给乙方 但我们还没有签合同 当时只是口头协议说定先付定金一万 后期到指定日期见到房东时在付剩下五千 并且给我打了欠条了的,可是就在指定日期那天我和房东还有承租方三个人就碰到一起了 乙方也就是承租方现在开始有变卦了 说当时店内一些东西没给他交代清楚 因为我是理发店 转让的时候也包括客人的消费卡的、他就说这个此说没给他说清楚要从上面扣钱 、我当然不愿意 但是他就说我不给他少这个钱他就一毛不给我 请问 他这样算违法吗?我有权要回我那五千元吗? 还有如果他坚持不给我是否有权利收回店因为我跟房东的合同名义上店还是我的!请给我出点招???????
考虑到刚毕业,所以于6月26日与同学合租入住,420元/月,押一付一。从27日起开始上班,每天早出晚归,期间同学与房东签了三个月合同,我并不知情,一个月左右时同学有提起,但我只被告知签了三个月,没有看合同。后来同学回老家,让我将押金拿了寄到她卡里,合同也没留下。如今两个月快到了,我决定把工作定下来,可是工作
本人想兑一家发廊,但是房屋是二次转租,第一个租房人不让我们见房东,我想知道会出现什么问题? 如果我租了该怎么签合同, 都和谁签?
今年3月份我租了个两室两厅(几乎为空房)办辅导班,租期为一年,房租为七百每月,一次交半年,押金一千。 后来由于没有生源,无法维持就将房子1000元每月(由于里面有自己的20多张桌子和40多张凳子还有黑板等,不懂太多法律,未经房东同意-------当时我租房的时候他也没说不允许转租)转租给另外一个办辅导班的,
房东将房屋出租给A,租期6个月,A付了3个月的房租和1个月的押金,A只住了7天,后将房屋转租给了B(房东知情,但房东在外地)。B给了A,2个半月的房租和1个月的押金。请问房东有权和B再要房租吗?
我是一商铺房主,将房屋出租给甲,签约三年,房租一年一交。本月底甲应交第二年的房租了,但此时甲方提出因经营不善,不想继续做生意了。后来我与乙方达成租赁意向,然而甲提出必须收取乙方1万元的转让费,理由是我与甲签订的三年合同还未到期 (但我与甲签合同时并未提及转租的任何事宜)。 请问如果过了本月底,甲方没有
我们是从二房东手上租房子,他的原始合同上有一条“不得转让或改变用途”,二房东说是转租给我们不违反原始合同,以前做的是饭店,我们现在要做火锅,是否可以和二房东签
我们是从二房东手上租房子,他的原始合同上有一条“不得转让或改变用途”,二房东说是转租给我们不是转让不违反原始合同,以前他做的是饭店,我们现在要做火锅,是否可以和二房东签,能否有法律效益。
我们是从二房东手上租房子,他的原始合同上有一条“不得转让或改变用途”,二房东说是转租给我们不是转让不违反原始合同,以前他做的是饭店,我们现在要做火锅,是否可以和二房东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我在村里市场租了一间房子做买卖,租了两年但是生意不好干了半年就不想干了,所以就转租给了别人,可是他们干上了买卖之后,房东不愿意了,说房子不租给我了给我退房租,说让我把那个人轰走。可是那人已经把货进了,说是要我赔偿损失。请问我应该怎么解决这事,我是不是要付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