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革命老区平山县岗南镇霍北庄村名。我们村委打着“建设新农村”的名义,以每亩1000元征地,签了一份70年租用耕地的“协议”,但只付20件的租金。平山县国土资源局已经把我们村50亩耕地的性质变为国有,已经进行拍卖。请问这合法吗?村里现在仍有10余户村民不同意占用耕地且没有领取20年的赔偿款,但开发商强行施工
当地政府征用农村承包耕地的补偿政策变来变去是否合法?被征用的农民该怎么办?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对农民承包田征用补偿政策在2010年以前是每mou耕地发一张地基票【3.5*13=45平米宅基地.路宽12米】,也就是凭该地基票可以在规定的12米宽路旁申请盖一间4-5层房子,这种政策已实行多年了。问题是现在农民手上的地基票又不能申请宅基地了,改为补偿80平米的【土地是划拨的】高楼了,【而且规定在六楼
我们村子正在安装自来水,可是要在我们家的后院子安装管道(以前是一个住户,后来搬走了,我家买来改成了园子,现在有房产证)而且绕回来后,还要经过一条马路,在我家房子后门的院子中再安装管道,村委会答应说安装管道之后会给我们家把两个院子收拾了,可是我们家不吃自来水,而且他们安装管道的路线是有所变更之后才都占
我县一乡农民在自己原宅基地上扩大修建房屋(459平方米),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现国土局申请法院强制
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现国土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能否受理 执行拆迁,法院能否受理?律师
您好!我是马池口镇奤夿屯村民。我们村拆迁(旧房改造项目),村民的拆迁款拿到后,村委会倡议村民用拆迁款参加村委会集资,继续建楼(所建楼房为小产权,多用于对外销售),集资只能用拆迁款,多余拆迁款的数额不能参加集资,未同意拆迁的村民也不得参加集资。年利息为20%,合同期限一年,以后每年重新签合同。合同签订后
您好!我们村拆迁(旧房改造),村民的拆迁款拿到后,村委会倡议村民用拆迁款参加村委会集资,继续建楼(所建楼房为小产权,多用于对外销售),集资只能用拆迁款,多余拆迁款的数额不能参加集资,未同意拆迁的村民也不得参加集资。年利息为20%,合同期限一年,以后每年重新签合同。合同章为委托会章,没有负责人签字,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