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在北京工作5年5个月。协商解除合同回深圳。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本人2004年12月至2010年5月在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沃尔玛购物广场工作。后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与沃尔玛公司签署协议书后补偿55620元后回深圳。在深圳1年多未找到工作。请问可以在北京申请失业保险金吗?怎么申请?谢谢! 本人看新闻联播上说可以在北京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转失业金。但是深圳只接受医疗和养老两种。不接受转失业金的转移。 所以想问问明白。如何去操作!谢谢!
单位告知依据武汉市失业保险政策,我满足享受条件,但是需要我出具证明;1是历年的劳动合同(原件)2是 身份证复印件。但是我发现我的劳动合同可能在搬家中丢失了,但是单位之前让我还签署了一个叫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这个还在,但是单位要交最早的那份劳动合同,单位说如果资料不全是无法领取的,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已
我是内蒙呼市一家企业员工,工作年限为03年7月至10年2月。最后合同期为09年1月1日至11年12月31日。09年8月由于个人身体原因休病假,10年4月公司通知根据我个人工作年限病假期最长为6个月,则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我人一直在老家不方便办理离职手续,则于10年11月17日办理的离职。公司人事则说离职证明需按公司批复时间为1
我1996年一月进现在的这家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2008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一直未买养老保险,直到2000才开始买,到2002年才开始买住房公积金,直到现在也没有买失业保险,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么?如果能拿的话能拿多少?
我于2010年12月30日与公司(省直)解除劳动合同,15年工龄。但公司将失业保险交在市失业保险处,因省养老医疗保险与市保险不对接,失业保险处只接收档案不接收两种保险。现在,我如果领失业保险金,养老与医疗保险将断档;如果续上两种保险,则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企业对此不予解决。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公司内部重组,所交失业保险跨2个城市,失业保险金可否合并领取?
本人原在张家港工作,公司内部重新组合,将本人所在部门在南京成立分公司。我现在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按规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因为公司重组前我的失业保险是在张家港交的。想咨询一下我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可以计算上原来在张家港时的年限吗?
企业改制前后的工龄可以和并计算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工作年限么?
本人在企业已有十五年工龄,现企业改制,单位欲将我推入失业保险中心,由于我已有孕在身,而且是高龄孕{首胎},想与企业续签合同,单位领导说生育后再去失业中心,只能按改制后的新工龄{二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是这样规定的么?有法律依据么?我在原企业的十五年都不算数吗?乞求郑州的法律界朋友帮我说说清楚好么。
本人在休病假期间被工作单位终止了保险,就等于单方面终止了合同,但没有任何的通知(电话,短信,邮件等),在休病假期间已经给公司提供了病历、假条、诊断书、交费单据所有原件,但现在工作单位不予承认,说算我自动离职,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并该得到多少合理的赔偿? 具体说明:本人进入工作单位9个月,合同期到本
我跟一个公司刚解除合同我交了两年保险金,然后在另一个地方刚刚上班没有交五金,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我跟一个公司刚解除合同我交了两年保险金,然后在另一个地方刚刚上班没有交五金,可以领取失业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