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劳动纠纷
公司内部重组,所交失业保险跨2个城市,失业保险金可否合并领取?
公司内部重组,所交失业保险跨2个城市,失业保险金可否合并领取? 本人原在张家港工作,公司内部重新组合,将本人所在部门在南京成立分公司。我现在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按规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因为公司重组前我的失业保险是在张家港交的。想咨询一下我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可以计算上原来在张家港时的年限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绿芹(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3-01 17:1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1-03-16 07:44
可以合并。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可否领取失业保险!
1个回复
与公司协商离职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1个回复
公司未买失业保险,我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赔偿么?
2个回复
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1个回复
无法领取失业保险怎么办
1个回复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3个回复
失业保险的领取!
1个回复
失业保险领取的时间有什么限制?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