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爸妈感情出现了危机面临要离婚,但是我爸又在银行带了款,外面有借了又钱,如果他们离婚这个钱该由谁来还
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和男方要离婚、但关于有一套房产归属问题、这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并且男方用这套房子带了款、如果此时双方离婚房贷有谁来还、?如果男方自己消失(故意让女方来还)此时该怎么办?若果女方还完房贷此时房子所有人是谁啦?望得到回复 补充:希望速度得到解
我结婚1年多,现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即将进行离婚,请问在我结婚后用于房屋装修而向亲属所借的债务(未打欠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结婚前我所购买的房产(一部分钱为我现任妻子提供)在我离婚时如何分配?
我姑子同其丈夫离婚,他们的儿子三岁。姑子户口迁回其儿子也跟随母亲户 口!但儿子坚决要回爸爸家过!过了一段日子孩子爸爸要妈妈带儿子走,并说孩子的抚养权在女方如不带走就告女方!请问在法律上有这样的说法吗?作为女方我们应该争取什么权利跟利益呢?
夫妻离婚后,他们所欠的债条应该由谁来还?债条署名是妻子。 债条是该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所欠另外一方的债务,现问男方还款,男方提出该署名并非自己的强烈不还,也不愿意跟前妻共同承担一半。
甲乙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债权人陆续借了11万元,都是由甲经手借款,并用于家庭购房等共同开支,其中6.5万借款有借条。离婚时双方协议上写明债权人的债务中6万由甲承担,由于乙不愿承担债务,想抵赖,于是另5万没有列入协议,并在协议中注明没有其它债务,由于乙握有甲把柄,成功胁迫甲签字并离婚。 后债权人追讨11
妻子2010年5月与丈夫分居后离婚,同时还借有外债(她父母借与丈夫;丈夫向她亲戚借的)现在要她和女儿来共同承担债务合理吗?
离婚前我和妻子向别人借了5万钱,由于各种原因我和妻子分居,在这段时间内约定的还款期到了,于是我用我们的共同财产2万元和我个人婚前财产3万元还清了这笔共同债务,现在因为起诉离婚,我能否在法庭上向妻子索取我用我个人婚前财产3万元偿还共同债务,也就是向对方索取1.5万元。这合法吗,法庭会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