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吴淞地区20年前一套使用权老房子中有爷爷,奶奶,二女儿和孙女(当时未成年)四个户口,经过拆迁,得到一套新的使用权房,拆迁分配时孙女分得10平方,之后该新的使用权房屋转产权(转产权时孙女未成年),房产证上写的是爷爷和奶奶,该产权房中人员户口不变, 家庭成员:爷爷和奶奶,共育有四个子女,大女儿,二女儿,三儿子,四女儿 请问: 1、孙女拆迁时所得的平方数,在遗产分配中是属于孙女本人的,还是属于爷爷奶奶的遗产? 2、如果属于孙女,该如何取得这部分的所有权? 3、去年爷爷过世,奶奶还在世,大姑姑(大女儿)和小姑姑(小女儿)协商处理该房屋的遗产分配份额,并写下书面文件,该文件是否合法?
我在农村有块宅基地和农田大约5亩,09年的时候卖了,商约11万,买家支付了10万,写了收据,由于还有1万没付清于是没有办理转地契等合同,也没有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户籍也都是卖家姓名。现在那块地国家要征地修路,请问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拆迁补偿应该怎么判归属问题?
本人目前居住的公租房要拆迁了,承租人是我奶奶,爷爷奶奶都已去世,目前由长子(我父亲)一家人居住,其他三个子女早年已搬出此房屋(20年以上)。请问律师现在我父亲是否有权利将公租房过户到自己名下?承租人其他子女是否有权利分得拆迁补偿?另外在原公租房基础上,我父亲出资建的偏房(建成15年以上),已纳入拆迁补偿
最早开始银行分给爷爷3间公租房,后来爷爷去世承租人变更为奶奶,后由于某种原因承租人变更为我父亲,前几年我父亲去世先承租人变成我本人,该承租的公租房的户口只有我和我母亲。我奶奶有一个女儿和5个儿子(包括去世的我的父亲),之前都居住过此公租房,都先后搬出此公租房。现在奶奶住在养老院,有一间公租房空了,现我
我自有门市房一处,出租给他人修车使用,现在要动迁。请问停业损失费如何分配?2011年刚开始租房时,有合同,但合同不是很详细,写明如遇动迁,租户必须腾运房屋。今年没有迁合同,我以提前通知租户动迁事宜。 刚开始租房有签订合同,这二年没有签订合同。合同写的不是详细,只写明如遇动迁,租户必须立即腾退房屋,没写经
闸北区彭浦新村有一套20年前拆迁所得公租房,当时安置对象有三人:奶奶,孙子和外孙。后来经过历史变迁,此房户口变成四人:孙子,孙子的父母,外孙。现在外孙要将户口迁出,同时其他三个居住人签署一承诺书,保留外孙在此房的1/4利益。我的问题是,此承诺书是否有法律效力,是否真的能保证外孙的利益? 是上海市闸北区彭浦
个体开发商李某与王某达成协议,在王某的宅基地上建了6层房子,其中2层给王某使用,其余4层用来出售,这应该是属于小产权房。我们是同一个乡镇的农村户口,现在我从李某手中购买了第3层房屋,没有产权证。我能否同王某签订一份房屋拆迁补偿转让协议,明确第3层的拆迁补偿权转让给我?这份协议在以后是有效的吗?
现我和父母一家三口住在一个公租房里,爷爷为该房屋的承租人,但有别处住房,只是挂个名,我们在这里居住了20多年,爷爷只在期间和我们居住过半年,户口本上有四个人,爷爷,我父母和我,我们没有别的住房,该公租房一直都是我父母缴纳房租。爷爷于2008年去世,尚未办理承租人过户,2009年该公房将要面临拆迁,于2009年签订
济南市,2006年购得城中村的小产权房,实际居住近10年,已经村委会及辖区派出所把全家人的户口落到小产权房了,最近遇到拆迁问题,请问:拆迁补偿可否与普通老百姓享受同等待遇?济南历城区的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么?
我们是公租房,五兄妹,老大精神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由老三照顾,老二老三老四婚后户口迁移,母亲亡故后老大成了户主,老五婚后有房(单位福利分房一室户)户口未迁,现房屋面临拆迁,政策是数砖头,老五有拆迁补偿吗? 其它兄妹有权要求动迁组将补偿款向老大倾斜吗?
各位律师前辈,我想在这里咨询大家一件事情。我家是农村的,今年翻盖新房,在拆房时,将其承包给某几人施工队,在拆房之前,我曾清楚声明,施工队在施工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施工队的人也声明说万一遇到情况,由施工队全权负责,我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在拆房过程中,因为施工人员没听我的劝告,在操作过程中,发生了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