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家庭纠纷,关于居住权和未来拆迁补偿利益分配的问题
1、您有权拒绝您大姑居住;2、拆迁款主要针对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
需要结合拆迁补偿政策才能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你好,承租的公房的承租人是你,大姑无权搬进居住。
可以诉讼解决的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你有权不让居住,至于将来拆迁补偿与将来的政策有关
你有权不让居住
您好,有权拒绝您大姑居住
有权拒绝
既然承租人是您的姓名,拆迁补偿应该属于您所有,其他人无权主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屋的承租人几经变更为你是承租人,你对房屋如何居住和处分由决定权,和他们任何人无关。你可以不同意他们来居住,他们也无权分割拆迁利益,如果你签订协议并公证就得按照约定履行。
你好,你有权不让居住,至于将来拆迁补偿的情况,要看拆迁的具体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