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戚车祸入院抢救,第二天脱离危险期,第九天晚出现呼吸困难,凌晨0时-1时通知护士及值班医生,没有进行检查仅靠目测得到答复正常。10几分钟后仍无好转即通知主治医师,得到答复可找值班医生或等明天白天查房,病人表现越来越严重,3点再通知护士,拖至3点-4点才开始抢救,已经是瞳孔放大,要靠呼吸机呼吸,生命体征低下,濒临死亡。脑颅受伤随时都有病变的可能,医院应该24小时及时监护,可在家属通知医生及护士病人有状况的情况下,还没有及时进行抢救,请问是否属于医院的责任
2009年10月13日.伤者因宅基地纠纷被被告一棒子打的晕死过去.住进界首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医生只查出肾器官被打坏.没有查出胸部肋骨被打断.伤者请求医生几次让医生给检查自身的肋骨是不是被打断.医生就是说是肾的事.几个月在院疗伤 .医生就是没有给查治.伤者胸部不舒服.拍片子查看.结果检查出胸部两根肋骨断裂.并列不规则地
腿部骨折后在医院手术,第一次复查后一切正常,回家几日后发现腿部肿胀并疼痛,到医院检查发现钢板断裂。钢板断裂不是个人因素,那是否是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呢? 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是否由患者提出申请鉴定。
我是一名卫生局机关工作人员,我想咨询:根据新侵权法规定或者其它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什么人有权力到卫生局查询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医师执业证书等),是不是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能查呢?因为本人因为拒绝外人查询而被投诉,以前对非内部人员和工作需要一直是不予查询的!急求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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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抢救过程过中家属故意托拖延时间致人死亡,家属是否也有责任
2010年12月我骑摩托车,撞人,骑车人正常骑没有违规交通,而且有证,被撞人中老年醉酒行路。事故发生,我及时打110,并送到医院抢救,但家属要求去县城,镇距离县有100多公里,坐车要4小左右,到县城跟到县的家属说,自己没有做主权,叫县城家属(儿子)做主,迟迟不到,又2个小地才到,要求送到地市里,县城距离市里有200
上班时间内突发高血压引发脑干出血是如否属于工伤,厂方是否有责任医治
我表弟于2010年7月进制衣厂上班,上班时间为12小时一天,(早8:00~12:00,下午:13:00~5:00,晚加班为:6:00~9:00,有时加到1晚上11点。2011年12月10日上午11:00左右被老板送往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高血压引发脑干出血(高血压是否于我表弟长年来的加班加点,劳累过度有关?)我表弟在医院ICU时厂里老板说会负责
我母亲身体健康,只是吃馍下咽不畅,去医院检查,诊断为食管下段癌,住院两天后做手术,(食管下段与胃一小部分),术后送重症监护室,,医生对我说,明天就可以出来,第二天说氧饱和量不够,再观察一天。第三天说抽抽积水,吸吸痰,好了点,再观察一下,第四天说好了点,再抽抽积液,吸吸痰,第五天下病危通知,说肺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