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老公于2008年结婚,女儿也在08年11月出世了,因为一些问题我们在2010年9月结婚,也就是我女儿未满两岁,离婚第三天发现大家分不开了,他又回来和我们一起生活了,后来他到了广西工作,一个月回来一次看我们,春节也是回来和我们一起过的,到今年的八月份,他回来了和我们一起,哪知在十月份我们一次冷战后他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而在那时我发现我已怀孕两个月,我告诉了他,他很后悔,后悔结婚了,想离婚,就回来找我们,但那女人不愿意离婚,甚至上来闹,我们该怎么处理? 我现在已怀孕四个月了,他们算不算是无效婚姻? 我们一起生活在一起,虽然离婚,但对外也是以夫妻相称 算是事实婚姻吧?
如果男方患有睾丸发育不良导致少精而不能生育,算不算是符合婚姻法里患有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疾病的范围?那这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吗?是离婚换绿本还是可以申请宣布婚姻无效,从而清除婚姻记录呢? 补充:婚检的时候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女方男方的这一情况,结果二人就把结婚证领了。大概在一周之后又通知二人去了民政局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生活算不算是无效的婚姻?我们是2006年先生的小孩子与2007年办理的结婚证,当时男方的年纪不够是花钱办的,办理好之后村里的人只给了一个结婚证,我们现在分居了,要离婚,请问我要杂办?
我96年在农村办酒席但未领结婚证,但户口已经注册,到现在小孩已经15岁,现在男方因有第三者,现在提出要离婚。要与第三者领取结婚证威胁我说:我们没有结婚证,我与他人领结婚证是合法的。 我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我们这样算是事实婚姻吗?
一方患有婚姻法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而且是婚前就有,婚后病发才被对方发现,多次治疗无法治愈,离婚时隐瞒疾病是否要对其婚姻破裂负主要责任,该如何诉讼离婚?
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愈,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与患者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近亲属
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愈,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与患者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近亲属,还是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都可以呢
律师您好,现有以下问题向您咨询:2004年某男与某女结婚,2006年夫妻二人生有一女。妻子在娘家是独生子女,妻子的父母分别于2009年、2010年病世。在岳父母住院治病期间,丈夫拿出全部积蓄为其治病且欠下债务。岳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自然归妻子法定继承。2011年妻子提出离婚,岳父母留下的房产归妻子所有,孩子由妻子抚
一个今年刚考入军校的学员。两个月前经过重重体质方面的检查进入军校。因右眼疼痛,到上海某医院就诊,医生开始怀疑眼睛有相关的疾病,经过多方穿制等检查,最后确诊无大问题,医院给开了几天吊水,最后一天的吊水吊完后不久便全身冒血点,后来到该医院看急诊,经过一天多的抢救后就走了。现在医院也解释不清是什么病因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