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工厂上班是二十四小时待命制,在上到零晨时厂方打电话给我们出车祸了,弟弟抢救无效死亡,我弟弟是司机,但出事的是别人的车,他坐上面的,像这种情况是工伤吗?
2011年5月,我父亲干活的时候不小心从高处摔下,自造成肋骨骨折,肺部轻伤,当时承包工程的人送到医院,层缴纳过2000元现金为住院费,但从此后承包人就不在拿钱,过了数日承包人就没了消息,当时我与他说各自承担一半,可是他人却没有这么做,不但干活工钱没结,医院费共计花费7000多元,现在造成我父亲不能吃力干活,现在
我家建房的时候一个钻孔师傅从两米高地梯子上因机械操作不当被钻孔机甩下来,他自己治疗花去了两万多,据他说造成了8级伤残,准备把我们告上法庭,要求我们赔偿他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孩子的抚养费等一系列费用共19万,我想咨询一下他的要求是否合理,我们大概需要赔偿他多少钱?谢谢!
我家建房的时候,一个钻孔师傅从两米高的梯子上因机械操作不当,别钻孔机甩下来,据他说造成了8级伤残,他自己治疗花费了两万多,要求我们赔偿他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孩子的抚养费等一系列费用共计19万元,特别说一下 之前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并且他是带伤操作,在这之前锁骨就带起钢板的,并且不是我们请他来干活的,
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工伤,已评定为7级伤残,在家停工留薪已经半年了,我想咨询下,我们在正常上班工作中每天是有7块钱的伙食费,这半年的伙食费是否可以理解为误餐费,我可以索要吗,法律上有规定吗
1本人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皆是与厂方口头协议月薪3500 2本人于2011年9月6日左右在厂里上班,从事货车装卸时从高3米多的货车上摔下,当日入院治疗,20日后出院,出院诊头断结果:1》头部颅骨未见明显淤血,有少量积液,头部伴随不定时疼痛,无法治愈2》多处软组织挫伤,未治愈3》双肺挫伤,临床治愈,本人乘车
应厂里的生产需要,我原来的宿舍需要另做车间使用,老板叫我们搬宿舍。下班后,我与同事们一齐搬宿舍,不小心,左手拇指划伤。去医院缝了8针,医药费是自己掏付。并且在请假的几天,老板扣掉了我这几天的工资。请问,我这伤属不属于工伤,可否早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