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的实际测量面积比合同多出了2.25平米 开发商的要求是否合法?
今年年初家里买了一个小商铺 是地下的 一平米是4万左右 看中的是一个12平米多一点的商铺 签合同上面也是12平米 商铺因为是通的 所以要测量好 然后再签正是的合同 现在商铺做好了 要我们去看地方 结果告知我们说比原合同上多出了2.25平米的面积 让我们出钱 家里觉得很不合法 之前签合同的时候是12平米的 现在又凭空多出了2.25平米 等于要出9万 我只知道设计住房面积和实测面积的误差值是3% 那商铺又是怎么样算合法呢?开发商还给出了几种方案:1.把钱退给我们 2.换成别的铺面 3.出那多出来的钱 请问律师这么做合法吗? 我们要怎么做呢?
本人于今年6月底在某楼盘签署一份认购书,并交纳定金,事后发现认购书没有注明何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再追问下,销售人员说,房子抵押给银行了,要等解押才可以通知签合同的时间,要等2个月,听销售人这样说,我也不再问了。于是,开始找装修公司,预定装修材料。 问题是现在已经过去5个月了,我每个月都去询
买到产权式商铺后,与开发商签订了商铺委托经营合同,开发商负责经营,每月按商铺价值返还10%的租金,并且3年后可无理由原价退铺。这样的合同有效,合法吗?没有与第三方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这样法律有没有要求,合法有效吗? 国家在商铺托管方面是不是要求第三方托管,开发商不参与托管经营,这样做是为什么?
在首付交了一个多月后开发商要求我限期付尾款,我问他们索取合同,他们说付款后才能签订合同。 我现在想咨询下在不付尾款的情况下我能否要求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可以是否有法规或者规定可以约束他们。 如果有具体的条款是?
新开发的小区所有住户面积全部增大4-6平方,开发商要求按房产局实测面积补交房款(合同中约定按房产局实
我买的新房,与开发商签的合同内附有房屋平面图(包括房屋权界线、四面墙、楼梯走道、阳台等部位的边长,都标注在图上),阳台的权界线标在阳台的中心位置。签合同时说阳台面积算使用面积的一半,但合同中没有标明。但等验房时开发商说本地房产局面积核算时阳台面积全部算使用面积。要求我们补交大出的6平方米的面积差额。
在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是这样说的: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内的不补差价或退房款,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只对超过3%的部分按原价找补差价或退房款。请问这是否合法?对购房者是否显失公平?
租住单位房子30多看现在要拆迁,厂房管未签订补偿合同要求搬迁是否合法?
是这样的我们家居住的房子是父亲单位上50年代修建的老平房,是以我们每月付房租水电的形式租住的住了30年了,现在这个房屋面临政府修路拆迁,单位的房管部门要求我们搬离房屋,叫我们签订一个搬迁合同,合同上写的是要求我们在多少号以前搬出,搬出后自己解决租房问题每月支付我们300元过渡费,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我们向单
我于2011年3月份购买了万科魅力之城全装修的一套房子,按合同约定于2011年9月30日前交房。9月28日验房过程中发现整个九楼楼顶有漏水的现象(购买的楼层为9/9),因此我们九楼的六个业主没有接收房子,并要求万科做楼顶闭水实验,实验后发现每户都有漏水现象,有的人家漏水比较严重,再和万科协商之后,楼顶把保护层、防水层
我今年买套房合同面积是72.2平,合同上是10月25日交工,25日是给我们购房者发了钥匙,但是水电都没通装不了,此外按照我们买卖合同面积是72.2平,但是开发商有对楼房进行了重新测量说多出了一平,让我给他补钱,我想问这合理吗?
我今年买套房合同面积是72.2平,合同上是10月25日交工,25日是给我们购房者发了钥匙,但是水电都没通装不了,此外按照我们买卖合同面积是72.2平,但是开发商有对楼房进行了重新测量说多出了一平,让我给他补钱,我想问这合理吗?
租赁合同上写明,若违约,乙方将定金作为押金交予甲方,现甲方要求多一个月租金,是否合法?
如乙方租贷期间不到9个月租用期限,乙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退押金(即一个月房租八百五十圆整) 我不理解的是(即一个月房租八百五十圆整)这句话. 是不是一下要扣我2个月的钱呢 我想问.是不是扣了我的押金了还要扣我的一个月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