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镇 ,出租给乙方作(住宅)商铺使用,用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合同期自2011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合同,在期满前三个月由双方另行商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双方同意月租金定为 元,合同执行每年起按 **%递增计收月租金。 四、租金收缴:合同签订时双方即时签订委托**银行代收租金协议。乙方必须在当月10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给甲方,如乙方超过当月尚未交租金的,甲方则按欠交租金总额,每日计收乙方2‰的滞纳金至交清欠款之日止;如乙方当月租金到次月10日止尚未缴清的,视作乙方违约。 五、用房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需付给甲方用房保证金 元,于租期届满时,如乙方缴清全部租金、无损坏房屋、并清理所有杂物、缴清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属乙方产生的费用后,甲方全额无息退回保证金给乙方。此外,凡属工商业类的租户,如办理退租及退保证金前,必须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原租用房屋经营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或注销,凭以上证明材料才可办理退回保证金手续。 六、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合理使用租赁的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或增建其它附属设施和改变房屋用途。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乙方要承担房屋修复或赔偿责任。 七、房屋维修责任: 1、甲方责任:合同期内如出租房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结构安全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由甲方负责组织维修。 2、乙方责任:合同期内如房屋出现小修,包括:⑴、给排水管漏水、下水道堵塞及维修;⑵、门窗维修;⑶、房屋内的地面修补等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满或因其它原因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论是否经甲方同意增加的建筑物、搭建的附属设施、装修,增设的水、电、消防、配套管线等一律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若乙方强行损坏或拆除以上附属设施,视同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有补充协议确定除外)。 九、合同期内乙方负责该房屋的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经营税费等乙方租期内产生的全部费用。 十、乙方在接收甲方的房屋起至合同期满交回房屋前,必须自觉做好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接受管理部门检查和监督,如出现治安案件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一、退房须知:退房时乙方先电话通知甲方查房,甲方查房并收回锁匙后,租赁关系终止。此外,合同到期后,1-15号交锁匙的按半月计收租金;16号后交锁匙的按整月计收租金。 十二、免责条件: 1、合同期内,如房屋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导致毁损并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遇政府征用拆迁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负一切补偿责任,双方不作违约,属乙方的所有物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甲方不再需要另行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甲方有权继续追讨乙方尚欠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无条件交还房屋给甲方。此外,如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安装的水、电设施所有权及增加的一切附属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属违约责任: ⑴、乙方不按约定期限缴交租金的(即当月租金到次月10日止尚未缴交的); ⑵、属厂房或商铺类房屋,乙方拖欠工人工资二个月的; ⑶、乙方不执行消防安全有关法规,导致有安全隐患又不落实整改的; ⑷、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 ⑸、乙方在所租房屋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的; 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出现结构安全问题的; 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第三者的; ⑻、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正常管理,造成极坏影响的。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它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备查,双方盖章或签字即时生效,同时视作乙方已接收到甲方的房屋。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自己要住了,可以提前收回房屋吗,合同未对房主提前收回房屋注明违约条件,也未注明需要提前通知租户。
房屋租赁合同上没有定交付租金没有付款方式的,是否可以按交易习惯给付租金?
出租方(甲方)秦家琪 承租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租凭甲方房屋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租凭房屋位置及项目。租用房屋位于第一山别墅花园第8040.4041门面房(两层两间)商业用房 二,租凭期限:陆年,甲方从2006年6月8日起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12年6月8日止,租凭期满后,如乙方需
我有个门面房租给乙方开超市,只付了租赁保证金,房租是年付的,但已经逾期两个月没有付租金了。我已经写了催款函给了他,限他在十天内将租金付清,否则收回房屋。现在十天已经过去了,他还没有付租金,请问:我可以要求他解除合同吗?
甲乙双方于06年10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于2012年10月到期。今年年底当地的房屋租赁市场异常火热,其他房屋租金都成倍高于06年底的甲乙双方协商的定价。甲方出租人想于2010年对出租的房屋租金进行上调,请问可以吗?
我租了一个店面房,12月底到期,房租交到6月底,合同中约定如房东要自用该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不得拖延),承租方要解除合同,也许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现在房东想卖掉该店面,要求我6月底搬走。我考虑到到时房子不好找,而现在隔壁就有一间店面在出租,如果现在租下来不会影响经营。所有想4月份租下隔壁店面,
我把自己的房子09.08.21出租 10.08.20月到期,签订的合同是1年,上有备注违约方需要赔偿,房租是按季收取的,我现在提前了一月告知10.05.20我需要收回房子,对方不愿退房,这是否算违约?如果算按合约赔偿还是协商赔偿?如果不算违约,我怎么要求房租客搬出来? 合同中约定的是赔偿一月的房租为违约金,如果现在我要收回房子
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合同约定房屋若被征收经济补偿金归承租人,我现在想撤销合同怎么办啊?现在合同还没有生效,但是成立了,是否可以撤销? 请律师们帮帮我啊!!
通过中介找到一个1996年建的老房子,当时宣称家电齐全,签合同时,家电都简单看了一下,虽然有些旧,但想着还能用,就签了合同,入住后发现家电太旧,影响使用,电视画面要几分钟后才不颤抖,而且看着看着就会出现没声音的情况,热水器非常老,水温最低时也很烫,冰箱噪音很大;在网上查了一下家电的使用年限,估计这些家电
房屋租赁合同中,甲方的房屋原本是租给乙方五年,但是当时甲方只是盖章而没有签名,乙方签了名,而现在甲方却提前说合同到期了,说合同没有签名只有盖章是无效的,要求提前结束合同,那乙方该怎么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