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可以收回房屋吗,未注明违约条件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
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
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
损失。
提前收回房屋属于违约,你可以和承租人商议解除合同。
以违约为代价收回房屋当然是可以的,即便是没有写违约条件,也是违约,未注明提前收回,也必须通知。这是基本的法律道理。不能因为没有写就认为这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