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同村某某处于经济问题将一处老院含有一所破房卖给了我,当时他问了好多人因我给的价钱高7000多元吧,所以卖给了我。由于当时两家关系不错,也没具体些什么。只是两人口头说的。之后几年里我家便在这院里种菜、堆放东西等等。就成了我家的了。可今年说是要搬迁邻居们都在院里盖起了新房,出于和大家一样我家也就在院子的北面打了井将墙拆了和其他家一样建起了房盘。起初左邻右舍都知道这就是我家的了而且在它们建筑时还咨询了我家。他家也没说过什么,就连我们拆墙,打井准备动工时也没说什么。可后来由于村民们说搬迁补贴得有房本,我就找他要去了,没想到他家却不给,还说搬迁时房屋补偿给我,地基钱给他,地面上愿意怎么盖怎么盖。太不讲道理了,当时买的时候就是整个院子都卖给我了,现在说要搬迁就这样。请问我应该怎么办?(7000多元钱有证据)后来村里干部给和解并写下了我两口述。当时让我两个人按手印,他说考虑一下。到家就给撕了,后来我又找大队补了一份,大队干部说将来不管什么情况都给作证。
我原来是农业户口,后来以为上大学之后国家政策必须要迁户口到学校驻地,因此由农业转变为了非农业户口,但是大学毕业之后户口回原籍,我的户口又回到了老家,组织关系也属于本村党支部。虽然与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是户口仍为非农业户口,因此出现一下问题,请帮忙解释,不胜感激: 1、我虽为本村居民,因户口问题,不
情况是这样的:几年前邻居甲放弃了在我家旁边的他家的老地基,用几百米外他家的菜土做地基建了新房子。不久前邻居甲将我屋旁他家的老地基卖了同村的他家的一亲戚(下面用“邻居乙”表示他家的亲戚)。这块地基紧靠我家的鱼塘,他家的地基和塘基在同一平面。而邻居乙要占用我家的一部分塘基起杂屋,我家不肯,他就趁人不注意
关于分用宅基地协议 原柯家小学舍<包括操场》于1989年由村出售给本村村民舒义华.柯顺兴,柯土根三户.现经三人互相协商和实地测量将全块宅基地三人分用.现分定前面由柯土根.柯顺兴两户.界限依柯高发屋后墙足为界向东17.20米为柯土根.柯顺兴两户后墙足基界.北面柯顺兴按原小学老屋后墙平直线对直为起足点.前面整块宅基地
我想在农村的老院子盖几间房子,但是新来的邻居提出我家的院子内有他们家60公分,我不知道怎样实际测量,如果确定的话,我家的院墙都要拆掉,请您帮助。强调一下,两家都是老院子,他们家是后来才买的邻居院子。他们家因为靠近大陆院子一直就是不正的,他们想调正了。
老师们好,有点问题想向你们咨询下,几年前我们村一个人同国家买了一块地基,后来觉得风水不好没修房子,我出钱买了过来,打算自己修房子,由于手上没钱,一直放到现在,打算今年修房子,买的时候卖家交给我村里和土地管理局开的地基100平方的收据发票各一张,由于那地基当时就是卖家的菜地,所以卖家就把那块地400多个平方
我家在本村村委会旁找了一块地基,该处原是本村一农户的责任田,我们跟该户已调解好了土地。现在的问题是:我村另一农户向本镇土地管理所告状,理由是:我们的地基原是农田,国家规定农田不能盖房子。因此土地管理所一直不给我家批发相关证件。 该地段我村本来(2010年3月)是准备用来建设新农村的,还制定了“两表一图”
各位老师好~ 新农村建设老房子地基怎么补偿的?原先是我爸爸的地基,现在改造后地基名字给我弟弟了!地基是我老爸吗,为什么改造后就变为我弟弟了。 我弟弟他没要求批地基,而是新农村改造是不是他们以这样的形式不合理而违法了。补充:村官说我弟弟年满22周岁了,不可以在批给我爸爸了,以这样的理由给我换了名字
前几年同村某某处于经济问题将一处老院含有一所破房卖给了我,当时他问了好多人因我给的价钱高7000多元吧,所以卖给了我。由于当时两家关系不错,也没具体些什么。只是两人口头说的。之后几年里我家便在这院里种菜、堆放东西等等。就成了我家的了。可今年说是要搬迁邻居们都在院里盖起了新房,出于和大家一样我家也就在院子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下农村的某代表,我们村的部分耕地被征用,用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我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第一、因为被征用的耕地只是部分耕地,那么征用土地的安置费和青苗费,是都归被征用土地的承包人所有,还是应该将这部分费用综合起来,然后各生产小组平分,还是综合起来,
我母亲现在与继父共同生活但没结婚证。我继父无子女但有侄子。他在我们农村有间房屋。他户口迁到我们一起以后房屋继承归谁,,我们是一个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