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跟女朋友吵架,她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因她是外地人,在本地又没有朋友,身上又没带钱,最终不得不求助一个认识不久的网友。在那网友的诱骗下去开了房,女友说开始有反抗,但后面反抗不了了。我们感情很好,在一起风雨同舟两年了,两年来是第一次跑出去,出了这样的事,我也很难过,觉得那男的是在危难之时趁火打劫了女友,想寻求法律的帮助让这种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第二天女友哭着跑回来了,在追问下才到处了实情,不知这样能不能定性为强奸,公安会不会立案。女友当时不懂得保存证据,可能没有什么有价值的证据! 这样会不会被反咬是通奸? 昨晚已经报警,但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身上没有反抗的痕迹觉得是半推半就,无法立案。第一次想警民合作,没想到警方对待报警求助的人的态度相当恶劣,大冷天让你到外面等,做笔录也是大声孔,态度很不耐烦,让我们这些底层百姓,再也不敢相信警察了。当时有不少人在大厅,出于羞耻心女友要求单独做笔录,但对方就说只能大厅做,再三要求下,才勉强带到后面去。估计还怀疑我们是敲诈不成,才想起去报案的。那副所长说:你们年轻人这么开发,又不是我们那个年代了,我跟我老婆几十年了,她她要不想,我硬来也不得。我们该怎么办? 女友就说有反抗过,被压得喘不过气了,还把他踢开,就是没有证据证明。因为没有伤痕。最伤心的是那副所长临走对我说:你们没有结婚,发生了也不算强奸,不知是说我多管闲事,还是暗示些什么?请问除了派出所还有哪里可以报案,可以受理
7月30日晚8:00与邻里发生纠纷,我无全责,被告人酒后失态打伤我,致使我左眼缝合十余针,构成轻伤,当时无证人在场,只有物证,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如何立案,我能否得到应得赔偿! 望各位律师百忙之中给予回复!感谢!
请问:婚姻法是如何认定一下情况,参与和不参与还贷有什么区别?
问:男方(在北京工作)2006年初在北京贷款购房,2008年4月11日同女方(在平顶山工作)在北京进行登记结婚,没过几天日子二人就闹分手,从此,在以后的三年里二人过着分居两地的生活,经济各自独立,且女方没有拿过一分钱参与男方还贷,现在要离婚了,女方提出要分割还贷和增值部分,对此如何认定?现在法院是怎样认定和执
国家在09年颁布了《婚姻庆典服务》条例,规定庆典公司以及影楼等摄影单位,应该把照片、底片、CD、录影制品等免费返还给顾客。但现在很多影楼还是以高价出售的方式把底片卖给顾客,否则顾客将不能拿回剩余的底片。请问作为消费者该如何去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什么样的有效途径可以拿回底片,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妻子出差三个月。这期间与某一男性同事关系较好。在上个月中旬一天夜里,该男以借谈公事为由进入妻子房间,并强行欲与其发生关系。妻子的衣物基本被脱光,因强烈反抗,该男子才中止侵害。而事后该男子以想与妻子发生一夜情为由请求我妻子原谅,我妻子顾及其他后果,一直不敢告诉我。之后该男子还一直对我妻子纠缠不清,还三
8月25号价值2万多的项链被抢,报警后一直没消息,也没调监控我看。所以把当地派出所投诉了,今天早上另一个派出出打电话叫我拿项链的发票和叫我朋友去做辨认,(被抢时我朋友就在旁边看到嫌疑人长相)去又做了一分笔录后他们给监控截的图片给我看当时3秒种的画面,我找到我和朋友的位子,但是2个嫌疑人那个图片上我在追的人
小区个别业主自发组成的物业管理队,不具备物管资质,强行收取其他业主物管费。不缴费的业主,屡次被恶意断水电。在找社区和警察之后,问题都没有解决。物业管理队的人,再次断业主水电时被业主发现,双方冲突,业主打伤了物业管理队的人,之后,业主主动找警察自首。请问业主承担怎样的责任?
我的侄女一直没有联系,电话也打不通,应该是失去人身自由了,电话是北京的,我想请问的是:我们可以怎样去做才能帮助我侄女呢?如果报警我们要在北京还是在老家报警呢?不胜感激
我们在一个月试用期内辞职,但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的情况是老板不发工资,请问,我要以怎样的理由投诉?
面试时说工资底薪是一千五,然后加提成。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拿出个文件说一月卖不出去一台,只拿五百底薪。关于假期问题,面试时说每星期休息一天,国家规定假日照样放假,现在说,休息一天扣工资,国家规定假期也扣钱。请问,要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