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得了精神分裂症已经确诊,父母早已离婚,因为是大龄结婚所以我现在年龄不大刚大学毕业还未找工作在家陪护我妈妈。亲戚知道我妈的病都不帮忙,我从未离开过半步,每天还要去给打工的父亲做饭,心里有说不出的难。最近我妈精神不太好总说自己要不行了,把房照也送给亲戚家保管,写了遗嘱,说是财产留给我,但是有要求,让亲戚在她死后把我家的房子给卖掉。卖得的钱由亲戚保管,其中拿出三万块给亲戚作为办理后事的操心费。说实在的她有多少钱,留给谁,我都不介意。 不管多累,不管我这个年龄该有怎样的人生,我都认了。只是我觉得他们家的亲戚在她生病的时候躲得远远的,谈到钱又都来了,我特别气愤,我不想她挣的辛苦钱跑到那些人的口袋。有没有好心的律师告诉我,我妈得这种病所立的遗嘱具不具有法律效益,她所谓的让亲戚帮忙卖房子,我可不可以不同意。 她要给亲戚的钱我不同意可不可以,有没有人可以帮帮我,我没有分,对不起
事情是这样,我父亲在与我母亲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是把我父亲名下的房子和土地都留给我。但是当时留下的土地中有一部分土地包含我奶奶的养老地,在我父母离婚时关于我奶奶那些土地的事情我完全不知情,现在我奶奶想要要回那部分地,并说要把我父亲和我一起告上法庭。我想知道这件纠纷究竟该如何应对。 我还想知道就是说,
我家是江苏宿迁的我弟弟在2010年的元旦娶了一个河南商丘的女孩,由于女孩家结婚前已买房为要求从我们家索要了10万元只有这样才肯同意结婚(女孩已怀孕),我们家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父母找亲戚朋友借才筹集了10万元给了他们,由于女孩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到现在都没办法领结婚证,当时双方在各自家乡已办过酒席,现在孩子已经
老人去世了,存款有一万七,安葬费是两万五,工资还有八千,老人有三个儿子,以前是老人自己过,大儿子接来两个月就因急性脑出血去世了,老人已经八十了。大儿子接来了,后事是大儿子办的,老人还有两个儿子,现在他们就要分老人的钱,大儿子说存款算超办后事钱,工资八千不给他们分,就分两万五,,按法律这样对吗?还有老
我爷爷在我奶奶去世以后,他自己又找了一个老伴,现在我爷爷名下有一套房产(我奶奶去世前买的),请问如果我爷爷现在写一份公证,证明我爷爷去世后房子是我爸的,证明他现在这个老伴在我爷爷去世后,不占有我家任何财产,公证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母亲去世了,我爸在我母亲没去世前把他家遗留下的老房子全买下了。现在我母亲去世了,我爸把那老房子卖了。价钱是160万。我们家就我和我妹妹俩姐妹。现在有爸爸。妹妹和我三人。我想请问:我能得多少钱。
我家有一亩果树地被铁路线使用,可补偿10万左右。户主是我公公的名字,20年来婆婆公公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婆婆公公还有2个女儿一个儿子,远在东北,极少回家。老大(大儿子)每月邮寄生活费。老人都80岁了,地一直都是我在打理。现在老大想要平分果树地的钱。请您解答一下,老大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
婚前购房的付了首付婚后拿的房产证是女方一人名字,女方没有工作贷款全部是我还的,前年离的婚离婚协议上没有分割房子,车子归女方抚养权也给他们了,去年我上诉的要求分割房子,女方父母尽然在法庭上说房子是她们买的还说我欠她们钱把房子抵押给她们了,还说如果是我买的为什么离婚时候不要求分割,她们没有证据因为房子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