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财产纠纷
财产纠纷 老人去世了,存款有一万七,安葬费是两万五,工资还有八千,老人有三个儿子,以前是老人自己过,大儿子接来两个月就因急性脑出血去世了,老人已经八十了。大儿子接来了,后事是大儿子办的,老人还有两个儿子,现在他们就要分老人的钱,大儿子说存款算超办后事钱,工资八千不给他们分,就分两万五,,按法律这样对吗?还有老人在世的时候给大儿子盖房子拿了一万元,是老人自愿拿来给自己盖养老房子的,这个钱应该分吗?其他两个儿子没有养老人,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我想尽快得到答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gM7005(河北)
提问时间:2011-12-14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