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2年向村集体土地买来,当时村里没钱建设新的村委会办公室,所以把旧的村部土地卖给了我,并签订了买卖协议书,当时土管所也给发了集体土地证.现在我村要搞新农村建设要把我的土地收回,我现在的土地是用于工业办厂,那这个土地村里有这个权利收回吗?
请问在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个人独资企业,已经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在拆迁中具体是怎么补偿的,合肥有相关的文件规范吗?补偿金额是多少?
请问在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个人独资企业,已经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在拆迁中具体是怎么补偿的,合肥有相关的文件规范吗?补偿金额是多少?
比较复杂。情况是这样的: 我家和我小叔家是农村联体房,内部独立。该房屋地址的户口本只有一本,里面是我小叔一家和我和我老婆。户主是我小叔。该联体房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但证的名字是我爷爷。已经过世,留有遗嘱,写明该房由我小叔和我爸一人一半所有。我爸户口在别的地方。现要拆迁。 具我所知:集体土地拆迁中的
我在本村有一个养殖场,土地使用年限是30年,到现在还未到期,但是由于平改,马上要征收土地,现在我的养殖场被下发通知,要求我自行拆除,要不就要强制拆除,通知上说我土地的使用已经过期,属于违法建筑,可事实上我的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我们生产队关于买卖钱分配时,男方结婚生,老婆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的,后照常分配钱。女方结婚后,户口在本生产队,女婿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他们说没有。我国男女平等互利,同样是独生子女,为什么生女的家庭得不到同样分配,请律师老师帮助我这样来解决?
20年前买的村民的土地,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是20年前建的,200平方,是唯一住房,也没办证,因为不是本村的村民,户籍不在这里,现在要拆迁了,拆迁怎么补偿
我的客户是茂名地区的集体企业,其土地资产是1972年通过向农民有偿征收得到,并签有《征用土地协议书》及办理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四置清楚,并无疑问。但该企业破产后,法院认定该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依据是国土局的复函:该土地没有签订征收协议及支付土地出让金,属划拨土地。所以法院并未把该土地直接列入破产财产进行
关于广西玉林市陆川县良田镇良田村四队的土地纠纷问题,在1966年当时镇政府和工商所的要求借用我生产队的土地3亩,拆合2千平方,做球场随着改革开放,市场不断扩大,工商所在未经取得我生产队人同意的情况下,把部分土地占用,到了2010年1月县政府的领导为了私利,在原有市场已卖了900多平方给私人,占用部分已经拆下来,想重新建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