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套门面房,爸爸在法院把房子的使用权给了爷爷,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如果我爸爸把房子以买卖的形式卖给我,那爷爷的使用权是不是也就随之失效了?
中国的房子都只是70年的使用权,并非产权,"查了许多资料还是有点不明白,城市与农村在使用权上的区别...我的理解不知是否是对?据以下条例: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那意思
我现租有一门面,属商住楼,但门面特殊,早期是楼梯过道,改成了门面,开发商给经营权卖给了我们现在的房东,门面与整幢楼不是平齐的,向前延伸二米多,隔壁是一家超市,现在超市将广告打在向前延伸的外墙上,此墙并不与他们公共,现在我们想做广告,想请问刘律师,我们有权利争取吗?另外,我让房东去和物管交涉,物管方在
你好! 02年我们这边一拆迁户 将一处政府安置分的建房用 土地卖给我,一直没有过户,据说过户很贵,然后一直没办理,3年后也就是05年 我为了安全期间 拉他们全家人一快去公证处办了个公证。后期统一办房产证,名字都是卖家的,这样对我很不利 问题: 1、现在如果想完全把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权 买卖权都归我 怎么走手
甲和乙两户共有一处使用权的房屋,该房屋有a和b两间,居住面积分别为13.7平方米和10平方米。该房屋有一本房卡,户主为丙(丙为甲和乙的父亲,已过世)。此外,双方各有一本户口簿(分户所得),两本户口簿中,甲户口簿中有甲一人,乙户口簿中有乙和甲乙的母亲。 此外,20年前,家庭成员有一份书面协议,大致意思为将甲
我母亲在18年前,与其所在单位,签了一份20年的土地使用合同。土地面积是5400平米、用于养殖。期间,在承包土地上盖了房子(260平米,盖了已经10年了),1000平米的圈舍。(17年)。母亲不幸与去年去世,母亲单位就想收回土地,而且,现在又要动迁,所以,我想像律师咨询以下几点;第一,我到底有没有权继续承租土地。(与
问题是这样的: 大约35年前,我老家是从现在的这个村移居到同一个省的不同市的一个村,移居到那个村落也自己建了房子(大概70平的面积),在那里住了有7、8年,后来又回来了,30多年过去了,那个房子还在,我们离开的20几年,曾经也有人住过那个房子,但是现在是空的,现在那个村落要开始拆迁开发,我就请教各位律师朋友
我父母另有一套使用权房子,因要结婚,现想把此房过户给我。房屋经营公司表示因父母健在,不给过。 第一,没看见相关规定,不清楚。 第二,如果我结婚后(和父母不在一户口下)是否给过。 第三,是否使用赠予程序,如果可以使用,我该怎么做? 第四,这间使用权房屋是否能过户到我名下? 因为是使用权的房屋,产权输入
我的父亲是军人,在部队分得一套91平米的军产房,后来转业到地方,在地方没有分房。母亲的单位也从来没有分过房。请问我父亲现在去世了,母亲和我对该房的使用权和继承权如何解释,部队是否有权收回房子 补充:军产房属于无产权类的,没有交过钱买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