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11进入此公司工作,一直到现在。2005.11-2007.3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社保,2008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010年为了少交社保,公司让我们签了一份工资只有1200元的合同,现在我问一下,要求补交社保,有没超过时限,主张时限可以有多长?2005.11-2008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这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吗?
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想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工作时间是09年6月到10年6月现在没有离职,不知道规定的一年时效是从我现在申请开始算,还是说从我工作开始就是09年6月,也就是过了规定时效 也就是我正式向劳动仲裁申请开始算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
我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小区做保安,2009年2月14日去上班。前3个月为公司试用期,上班时间为12消失,工资为1100元,除去餐费100元,不买保险,还有1000元。5月份转为正式员工,为1300元,也不买保险。2010年7月25辞职,我想找他要加班工资和社保。 此物管以前是别人承包的,现在我所在的另几位承包的。以前承包物管的有开工
刚进公司就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也注明了试用期是3个月,开始是因为我个人原因社保在流动窗口公司交不了,后来我把相关的手续都办理完毕之后,又过了3个月公司依然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在这三个月当中我向有关负责任提醒了3次(有人证),现在由于公司内部变动我不想在公司继续任职。公司之前派遣我们去外地培训,还签了分文件
我1995年起在湛江市A公司工作,于2010年7月30日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给我买社会保险是从2008年6月起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司是从2010年6月起给我缴交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公司给我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只填写了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起止时
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本人在一家国内知名饮料企业做销售代表,2008年1月2日签订合同入职,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另一销售代表早会中发生口角,然后发生肢体冲突,后被拉开,晚上此人纠集另外几个流氓将本人砍伤,住院一个月,后法医鉴定书定为轻伤,要求休息85天,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然而公司却在2月28日下达解除劳
申诉人于2007年9月被学校聘为小学英语教师,申诉人询问是否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事宜时,学校以各种理由拒绝签定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只与申诉人口头约定月工资为750元,并无假期工资。 在申诉人的再三要求下,2008年暑假发了假期工资500元。2008年三月起工资涨为800。2009年10月 ,学校召集所有代课老师开会,
我父亲在海安一家私营航运公司上班,从2000年至今,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父亲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请问这家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父亲可以得到赔偿吗?? 补充一下,我父亲之前的社保都是自己交的,请问怎么样维护我父亲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