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十二年前,向已方借了四万,铺面给已方经营生意,双方签定了合同,甲一还已方四万,已方就得还甲的铺面,至于甲方几时要还已方的这四万元的债务,双方没规定时间。但于去年,甲方打算还已方的四万,让已方搬出铺面,停止经营,已方却不肯履行合同。于是双方又另外签定了租凭合同,大概的内容就是,于2010年,甲方出租铺面于已方经营,四年后,甲方付已方两万,已方就得无条件搬出甲方租于已方的铺面,停止经营。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具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我还听说过一个问题,就是已方如果在甲方的铺面经营超过十五年,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取得甲方铺面,是不是有这么回事?本人对法律的认识浅薄,请各位法律界的资深人士多多指导。谢谢!
我与一大型卖场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2011年8月31日起应开始支付新一年度即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租金! 在合同中有以下条款,我觉得存在有问题!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备注 2011年8月31日 18975.0元 全年租金免4个月再打8.4折
我们家的土地被别人租用,而租用之人竟跟村委会签了办了手续,打算签合同,他们的合同并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去咨询村委会的人员口径不一,我们应该用什么方式拿到属于我们的那部分资金,
我一个朋友是汽车租赁公司的,他租车给甲,但是甲却拿着乙的身份证来租的车子,提交的证件都是乙方的,签字是甲方签得乙方的名字,而后乙将车借给他表弟(无驾照)开,结果出了交通事故,伤者在医院,乙合他的表弟因为其他违法事件已经被刑拘。现在就是伤者不拿到赔偿不签事故受理协议书,车子一直压在交管所,交警也不放行
近日看到一农村荒废的学校(所有权归村政府),内有校舍若干间,操场若干平米,想将其学校承租下来开办敬老院,现就使用什么样的合同范本产生了疑问,不知是土地租赁合同,还是房屋租赁合同,还是使用权转让合同等等,请专家给予解答为盼,谢谢。
合同中原文有这样一段: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要转租该铺面,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且合同期内的房租应按本合同规定,由乙方付给甲方相应房租,直至本合同到期。第三方的房租由乙方自行订价收取,于甲方无关。 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一下从法律角度看,乙方通过上面这条约定拥有些上面权利和义务。
1。几年并未签房租合同。房东要涨房租。并已经涨了三次了。上次口头协意说不会再涨。这次未和我们沟通直接告到派处所。我有没有权不涨 2。房租中的水电费。高于政府规定的一倍,请问。在我这种没有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控告房东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