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年1月2日开始来到青岛某珠宝公司进行全日制平面设计工作,口头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08年7月11日公司突然通知我不再雇用我,解除劳动关系。工作的这6个多月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于是我将公司告到仲裁要求补交劳动保险和双倍工资的补偿。10月9日第一次开庭法人代表已出差为由要求推迟庭审,派委托代理人出席的,第一次庭审公司方的委托代理人对我的举证进行了质证,承认了我们的劳动关系,承认了约定试用期,但是仲裁庭没有进行笔录。10月27日第二次开庭,公司方提供了单位的工资表(这份表格在每次领取工资的时候是3份,都学要签字认定,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第一份的制表时间是每个月的1号,第二份和第三份的制表时间是16号,第三份表格的内容为一些补贴,加班费等。庭审时他们指出据了前2份。)再就是伪造了我在公司工作的打卡记录(公司的员工都是只在上班的时候打卡,下班不打,他们在我的卡上伪造了下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点半左右。)然后阐述我的设计工作只是辅助工作,是非全日制的用工关系,所以拒绝赔付双倍工资和补交保险。第二次庭审的时候我每出具一个证据仲裁员都会先发表他的看法,指出我的证据的问题然后再让公司方质证。
因为星期五就会做出最终判决,所以急切希望您能帮我指点一下我应该从那几个方面继续举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仲裁员的做法是否公正?谢谢!!
由于公司是在工商银行办公楼上办公,我是否可以请工商银行帮我出具监控资料作为证据呢?
我在广东南湖国旅旗下广州王子山森林公园工作,自2008年4月1日南湖国旅接管我们景区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王子山森林公园停业施工建设的原因。2008年9月30日南湖国旅王子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以口头方式辞退告知景区大部分员工的决定。10月1日辞退员工正式生效。现在我们王子山大部分员工都
打扰了,麻烦您帮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单位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减薪,如果我要和单位协商的话,目前我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反映对待公司,从我知道减薪开始,并没有找领导问个清楚,而是由于种种原因吧忍受到了现在,应该是先和公司协商对吧? 这时候的态度如果很强硬,而且单位不同意的话,我是不是就剩下一条路了呢,申
以下为本人劳动合同部分内容: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制造部 ,岗位(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生产操作,职务(或工种)为 拆图、展图、生产制造员。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按机械设计图纸,拆图、展图开料及协助生产车间的异常处理,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三)乙方的工作地
你好!我200年起到现在,一直在现公司上班,公司没和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买保险,平时节假日也不让休息,也无加班工资,只是事后补休。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但我手里的证据只有2007年6的考勤本(每天上班员工签到的本子),2005年公司和房东的租凭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我向劳动仲裁提供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比较合适?按劳
2007年7月1日,房屋所有人(甲方)与承租人(乙方,某公司)签订了5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2年7月1日,年租金为4万元。合同中规定了,乙方具有转让权,但转让时须经甲方同意。2010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让给丙方,而丙方(某公司)已经收购了乙方,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1、是否可以要求乙方赔
我入职该公司时与上司谈好“试用工资为1500,试用两个月,转正为2000”,且上司还在入职表中注明并签名。未经公司总经理签。签合同为1500元(含周六加班费)。可转正后工资却只有1800元,多次反映工资问题,却还没以入职谈好的2000元支付。 工作一年多后(20个月),公司无故以我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我(有辞退单,无证据能
未签合同辞职,是不是可以到劳动仲裁解决?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据吗?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2009年9月在一家幼儿园工作。我和幼儿园一直未签合同,也没给交保险,只是说每个月给200块钱保险补助。现在2010年4月末,我要求辞职,幼儿园要求我一个月以后再走,还说如果明天就走,这个月工资就不能给我了。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到劳动仲裁解决?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因为去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而没有上班,单位能不能按旷工处理? 我的情况是公司单方面要求变更工作地点,如果我不去新地点工作而去仲裁单位也能算我旷工吗?要是他们可以按旷工处理我,影不影响我之前去仲裁要求的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公司只是要求我到新地点工作,虽然始终没有与我协商一致,但是也不和我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