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系亲姐妹。1996年甲的宅基地拆迁,由于甲不识字,乙替甲与房开商签订合同时将自己作为被拆迁人。2002年,乙登报声明拆迁合同遗失作废,以此骗取国土资源部门为其颁发了土地所有权证。2005年,甲申请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复议,国土部门以过时效为由维持该颁证行为。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同样理由驳回诉请。
6年前借用邻居的宅基地指标建房(同集体的),土地使用证上是邻居的名字,现在闹了纠纷邻居就说这房子也是他的。 请问:如果邻居要起诉的话(除了宅基地指标是他的,别的都跟他没关系,出资建房到入住至今都是我家,相关证件也在我家保存),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啊?
情况是这样的 本来我家是在古时侯有个大坑的,我爸盖房子就在那拉土填坑,为了房子保险就多垫了些!然后我家西边那里又给别家,而两家中间有条胡同的,现在西边那家直接把胡同给封掉,我想那胡同是不是也有我家的一半呀?而且村委也说明应该是各占一半的公平原则!现在村委会调节不成要我们去乡政府。请问下我们怎么才
1,(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我是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镇北衙村马家湾村民组居民。乌当区政府于1987年划拨给我宅基地长27.5米,宽17.2米占地面积共473平方米。当时办证的人计算错误为181.47平方米。本人持有1987年6月当时乌当区政府颁发的宅基地证证号0035号,持有黔建村建字第097号贵州省村镇规划建设准建证。)2.。(自接到北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改变为宅基地,房屋与房屋之间的巷道规划为公用地方,原土地使用权方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我的妹妹被公安干警在执法中打伤致残,经鉴定为轻伤,5级伤残。我要公安局赔偿伤残金,也要追究公安干警的刑事责任,是否可以先提起行政诉讼,再提起刑事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始的行政行为,申请人应该从哪一级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认为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权益,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以超出复议时效为由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申请人便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复议机关的决定并由其重新给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都撤销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并要求重新给出,复议机关又给出维持此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始的行政行为,申请人应该从哪一级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认为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权益,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以超出复议时效为由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申请人便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复议机关的决定并由其重新给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都撤销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并要求重新给出,复议机关又给出维持此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08年考试舞弊。09年毕业。09年申请过一次,10年申请过一次(两次没有充足证据,因没有考虑到,所以没有保留证据。),两次均被告知工作两年之后才可申请。11年11月,自认已足够两年。申请,被告知之能在11年6-7月申请。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颁发学位证。对此是否可对学校诉讼,要回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