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1月20号来深圳租房子,当时通过中介看了三天的房子。选中了一套房子。当时中介联系房东(代理人)来跟我签定租房合同。后来房东(代理人)来了,才知道他不是真正的房东,是房东的亲戚来代理办理。但是这位代理人手上又没有委托书跟相关资料,中介就让我交了押金跟房租。又签了合同,说等代理人补齐资料,在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因为我也要回老家去办点事,要半个月后才跟老公和小孩正式入住,所以我交了钱拿了收据就走了。等我12月7号回深圳来接钥匙时,才知道,代理人还是没有手续。中介公司就让我看其他的房子。并退了押金和房租给我,还让我签了一份这套房子的委托书。说我确定不会住这套房,也不得以亲人,朋友,家人等相关人的名义来租这套房。后来真正的房东回来了,联系我,我再次通过其他的中介租了这套房,现在以前中介还找我要中介费。我要求他们通过法律来解决,但是他们说不会通过法律,现在他们每天给我打电话要钱,还不停来我家敲门。来要拥金。我希望过法律来解决问题,请问我该如何解决?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
我与中介公司签订了2011.10.8-2012-6.7的租房合同,押一付三,我已经交了三个月到2012.1.7.由于年底要离京,提前一个月通知中介不租了,即在房租到期之后不住了,但是我可以不要押金了,毕竟是违约了。但是中介公司合同内写着必须提前一个月交房租,也就是12.8我要交下三个月的房租,我不交,中介公司就说让我3天内必须搬家
各位老师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成都租房子住的,前两天不小心把房东厨房水槽弄坏了,但因为房子是老房子了,而且水槽是瓷的,本来就已经有裂纹了,我准备烧水把锅放在水槽节税的时候把水槽弄坏了。我想请教一下,如果换新的是全部费用都由我一个人承担吗? 谢谢
我于十一月通过中介找了一个合租房,并与二房东(后来得知)签了中介公司提供的正规合同,刚住了没几天,得知二房东嫌没钱赚不租这个房子了,大房东要把房子整租给别人,让我如果要住这个房子就要跟后面那个人重新签订合同,但房租要加100。后从中介得知二房东当时只付了订金给大房东,并没有签订租房合同。但是当时中介公
我从别人那转租了三室一厅的其中一间房间,签的合同中没有说明要提前说明不续租的条目,合同到期后,我不想续租,对方扣了我几百押金,是否能追回押金?
今年9月份的时候我租了三室两厅里的一个单间,合同租期是1年,租金交付方式是付三押一,同屋的还有其他几户。和我们签合同的好像是个二房东。 今天收到一张业主的通知,说此屋只是租给二房东的,并未同意他任何转租,或者群租的行为,限我们三天内搬出去。现在二房东的手机一直是关机,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了,当时租房的
我今年8月份以二十九万元转让门脸房屋一套。租房者付给我两万元订金,之后对方一直拖欠三、四个月未付余款,也不拒绝租此房屋。同时也一直拖着没有签订租房协议。无奈之下12月初我以低价转租了此房。这种情况我能要求第一个租房的人赔偿吗?
我于2011年7月1日通过中原地产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的合同,但是在11月18日晚上房间被盗,门被弄坏了,我报警了!当晚跟房东电话联系,房东电话一直关机没有消息,第二天一直没有联系上,所以我就把东西搬出房间了,因为房间门坏在里面居住不安全了。等第三天联系到房东后房东,房东在国外,委托他妹妹给我联系,我以
我单位有一批旧宿舍要拆迁,经国土局评估,有装修补偿这一项目,但拆迁政策规定补偿只认持有租赁票据的现任住户。而九年前的住户以自己当年装修了的理由向我索要拆迁装修补偿,(她退房已有9年,期间曾有3任住户,我们之间不存在交付赠与关系)我该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