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6年3月1日,我县某煤矿与一男职工(出生年月:1950年1月1日)订了一份劳动。即订合同时没有达到退休年龄。 2、2009年3月6日,该职工发生了事故伤害。此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请问: 该职工受到的伤害能认定为工伤吗?如果不能,该职工又怎样获得赔付呢?
我是企业一名销售人员,今年刚满50周岁,现企业硬性规定办理退休,现国家不是有规定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可以55周岁退休吗?我可以不办理退休吗
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养老金怎样确定??谢谢 例如:某国企职工按档案记载有效出生时间为:1950.04,按国家政策,2010年4月份应该办理相关正常退休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2011年审批退休手续,请问其职工本人养老金从何时起计发???
请问律师:我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编制人员已执行阳光工资,退休后按阳光工资打折;事业编制人员没有执行阳光工资,执行的是基本工资+奖励性工资+生活津贴,退休后只有打折的基本工资和生活津贴,没有奖励性工资了,那么与行政人员相比,相差就很大了,奖励性工资应该不发了吗?
之前在一家银行工作,单位性质为企业单位事业管理,女,55岁现办理退休,有的人划分到人事局开退休工资,有的人划分到社会养老保险开退休工资,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应该有区别吗?办到社会养老保险部分的人,合理吗?
在人寿保险工作,单位在湖北省社会劳动保险统筹缴纳的养老金,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还是55岁;如单位按55岁退休,本人要求50岁退休,可以退休吗?50与55岁在单位的待遇是一样不?
对于职工退休年龄的确定,各地的答复均不一致,我认为国家劳动部对此事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到底是以居民身份证为准还是以职工的档案记录为准,这样地方执行起来才更方便,也减少了争议,按照规定应该以身份证为准。请答复,谢谢。
大家好:有一事相求,我公司现有一名员工因腰部扭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级另为十级,停工治疗期已满12个月,本人还不想上班。该人现已年满55周岁,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对于这样的人,公司应怎么办?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女职工退休年龄的问题,我妈妈今年49岁,本来是在一家厂上班,填的职业是工人,后来去年到今年一整年是在小的私人企业干的会计,写的职业也是会计,可是女职工50岁退休,会计属于管理人员要到55岁才能退休,可是我妈在退休前的这五年只有一年干的是会计,那是算工人还是算会计呢?要是会计就要到5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