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暖器跑水把楼下渗了,我给他赔偿不成(他要3万,房屋总面积才42平米一室一厅,是1985年盖的老式楼房),他起诉到法院。鉴定结果下来了,有5000多元。现在原告又提出说房子不能住了,又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索要租金5000元(我们这每月的房租金是350元一室一厅)。
我可以赔偿渗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他又提出房子不能住了,要我拿租金。这个损失我应该赔偿吗?法院有权阻止原告这项新的诉讼吗?
渗水时间:10月9日(热力网送水日期) 鉴定时间:11月18日 鉴定出结果时间:12月1日。
当时渗水后4天左右,墙壁就已经干了。可1个多月以后鉴定的时候,原告被告都在场,他家所有的被子,床单又全都故意潮湿。把墙壁又重新喷湿。我们明知道他在作假,可是鉴定部门还是作了5000多元的价格,(因为当时原告又把很多东西重新潮湿)。当我去咨询鉴定部门如何作价的时候,他们说,就按原告提供的发票作价。可原告在鉴定当天亲口说,所有东西都没有发票。原告补的发票是多少鉴定部门就评估多少吗?一个羽绒被就鉴定出680元,可是我们这最好的羽绒被也不过300元!在渗水当天原告说她家的地板是95元/每平(我后悔没有录音),可是鉴定部门鉴定的价格是125元/每平,这样不合理呀!可是鉴定部门没人敢得罪呀!都说是最权威的。可是我真的很不服,心里感觉冤屈。
原告曾说他早就不想住这个房子了。
原告又提出新的诉讼说房子不能住,在1个多月的时间里作假为鉴定出更多的钱。如果再找部门鉴定房屋是否能居住,他更会作假,以前只有墙角,现在他会把墙面制造更大的破坏。我该怎么办呢?法院说,只要原告有诉讼,他们就受理。我该怎么办呢?
08年我所在的单位给职工建宿舍楼,我当时我这个指标卖给他人,并得了3万元的好处费,并与对方签了合同,对方以我的名字交了10万元购房款,现在单位准备近期内分房,大概还需交5万元左右,我现在撕毁合同要回楼房,到现在指标还是我的名字,现在我应怎样赔偿对方才能合理合法。补充:合同没有经过公正,也没有过户。
我和买家在2011年6月18日签署了购房合同,要在2011年9月18日前得到银行的批文过户给卖家,合同同时也提到要在2011年10月18日前把尾款给我,但是现在出现了个问题买家说银行批文已经下来了,但是不能拿出来过户因为政策原因银行没钱所以需要排队放款,让买家和卖家还有中介签署一份不追究银行何时放款的协议才能把批文拿出来
你好:我家房子是2006年买的,2008年交的工。2010年装修时发现窗台下渗水,墙面一片发黄,后期变成黑毛,后来找到物业,他们只是用玻璃胶抹抹了事,根本不见效果。2010年收物业费时,我提出维修好再交费,他们下保证又许愿,我就把费交了。可没过几天他们就走了,说是合同到期了,又换了另一批人。现在又收物业费啦,我等物
我家房子是2000年买的,现在楼下说他们家厕所楼顶会漏水,我们家一直没搞过装修,这种情况应该谁负责啊?我家住楼顶,我家楼顶也会渗水,请问应该谁负责啊? 谢谢!
我家房子是2000年买的,现在楼下说他们家厕所楼顶会漏水,我们家一直没搞过装修,这种情况应该谁负责啊?我家住楼顶,我家楼顶也会渗水,请问应该谁负责啊?谢谢!
物业给修叫业主出钱.有出有不出钱的.没钱物业不给修.我是顶层住户.物业要有起诉不出钱的业住. .物业样我起诉不出钱的业住.
我家住顶楼是八楼,楼本身已经有二十年左右了,没有物业,由于墙体薄,冬天结冰,天暖冰化了,就从墙体慢渗至楼下,楼下要我本人承担责任,我应该怎么办,此楼是二十几年左右的老楼,没有物业,无人管理,是晾台渗水,晾台不在房照面积,应该怎么办?
我将房子才租给**一个月是三楼,他出去忘关水龙头导致一,二楼渗水,刚装修的厨房造成了很大损失,应该是不关我的事情吧,如果要租房人赔偿,大概要多少?
我承包甲方建楼工程,只包工不包料,中间变更增加施工量,当时没谈施工价钱,全部交工后,甲方给了我1万施工费,我向甲方要3万。 在法庭上被告甲方只承认所给的1万,不承认还欠我2万,我觉得很亏,就是找不到证据。 第一次我已撤诉, 请问这个官司怎样打。
我家暖器跑水把楼水渗水了。鉴定结果给出了赔偿金额。我同意赔偿原告。现在原告又提出说房子不能住了,要到明年夏天才能重新刷墙,又要5000元的租金。这份租金他的诉讼请求合理吗? 我想知道民法中有赔偿间接经济成本这一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