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7月1日通过中原地产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的合同,但是在11月18日晚上房间被盗,门被弄坏了,我报警了!当晚跟房东电话联系,房东电话一直关机没有消息,第二天一直没有联系上,所以我就把东西搬出房间了,因为房间门坏在里面居住不安全了。等第三天联系到房东后房东,房东在国外,委托他妹妹给我联系,我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要求修理或退租,但是之后房东和他妹妹就一直没有反应,也没给明确答复。在11月底的时候我再次回到租房的时候,发现我的租房已经被装上了防盗门,我进不了房间了,打电话房东一直没反应。后来无数次联系房东都没反应,后来房东给我发短信说,要以我的押金(1300元)来抵扣他修门等损失,但是这个门不是我弄坏的,我也是受害者,所以我不同意。房东就再次消失,一直克扣我的押金,其中我11月份房租早已交清。 想咨询下律师,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呢?房东在未联系我的情况下砸掉我以前的锁安装防盗门的行为算不算强制收回房权呢?这样是他违约还是我违约呢?通过法律途径应该怎么解决呢?
房子出租他人 所有物品全部丢失 悬赏分: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因为工作原因 我无法在家居住 老婆和孩子也回娘家居住,家里没人.只有三个以前的同事租住我的房屋.我房屋多.专门给她们腾空了一间居住.<阻给她们的主要原因,她们下班回家被抢劫好几次.她们家离工作的地方太远,而且少有人烟.出与同情才叫她们住的
租房纠纷,关于租住房屋水管爆裂导致漏水而产生的责任问题 我租的房子一天洗手间的软管突然爆裂,导致将楼下房屋弄坏,现在要赔偿别人,但是我和房东都觉得该对方负责。 那水管是连接在洗脸盘下面的软管道。我租了不到3个月 已经是第2次爆裂了,我想请问这个到底是谁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功 该找什么机构负责
我是一名二房东,我将转租了一间房。(是经房东同意的合法行为) 我和房客签订的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说明:“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带领他人进入房屋的;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甲方将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如今她们的表现极差,我想收回我的房子。情况如下: 1、当初合同上清楚写明
我家租房已有一年,租是与房主有过书面协议,如房屋出现非人为的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邻居的损失,由房主承担。现在我家由于非人为的原因暖气漏水,楼下要求索赔,那么赔偿应由我还是房主承担?如果房主不承担,我起诉房主,能胜诉吗?
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租赁方:三湘紫光阁(乙方) 甲方在本市某小区的私房,自愿出租给乙方居住,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双方协议每月租金500元整,先交后住,乙方向甲方预先交一季度房租给甲方才能取得租住权。 二,甲方同意将甲方现有的房屋内的家电,电,水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保障安全,
我目前在广东工作。我在湖南株洲有住房一套。是2室1厅。其中1室1厅经熟人介绍把房承租给租房人。另外一间房锁上没有出租。现在上锁的房间被盗。里面的贵重物品价值近6万元。请问承租人有没有责任?怎样进行法律途径解决
我在广东工作已经多年,在湖南株洲有一套房子经熟人介绍其朋友在租住。该房是2室一厅。其中承租方租住了其中1室1厅。另外一间房子因为存放本人的贵重物品所以锁着没有出租。因为多年没回家。其房租也是通过银行转帐收取。去年年底,加锁的房间被盗。里面的贵重物品价值约近6万被偷。请问承租人有没有法律责任?如果有?我如
前段时间我通过我爱我家中介租了一套房子,然后入住。 住了2个月多的时候,有一次,我用洗衣机的时候,一个水龙头(热水器有关的)没有关闭,由于我并不知道用洗衣机的时候那个水龙头需要关闭,因为之前中介没有告诉我们,所以那次洗衣服造成了洗衣机漏水,通过地板漏到我们楼下住户家里了,漏了一小片水,他的鞋子正
现我租房已两年多,租是与房东有过书面协议,房屋的维修维护房东需要保证正常维护;现由于晚上卫生间水管爆裂,房屋被水浸泡,水渗透到下一层;楼下要求赔偿,请问该责任应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