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被公交车撞到,没走人行道。东西向的道路,我妈从南往北走,公交车从西往东走,事故地点距离人行道有40米的距离,(公交车已经通过了人行道)我妈说是看了看车距离他那还挺远的就走过去,没想到就撞到了,我妈的右侧身体着地,右边脸跟眼睛着地,摔昏迷了,昏迷后刚醒来时不记得被撞之前的事情,但是后来就记起来了。我妈送到医院当天做的检查,费用都是对方出,当天晚上医院让交捌仟的费用,他们只交了一千,第二天去交通队,早上十点左右医院里催钱,没钱不给做检查。然后说好我们一块去医院的,我们十一点就到了,对方到下午两点才到,我妈那边还等着做检查,他们到了之后还以迟迟不交费用,一声说是要交一万块钱,最后他们交了四五千。最后总共是交了捌仟的费用。初步诊断为脑震荡,右侧眼眶内壁骨折。右半边脸都是肿的。警官的判定是我妈付主要责任,车主付次要责任。对方司机竟然连去看我妈都没怎么去,也没说任何安慰的话。 现在公交车的状况是如果我们不能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对方的公交车就要停在那里,每天还要产生300块钱的停车费。另外的营业费用每天少说也得伍佰块钱,一个月下来停车费就得玖仟。营业费用也得个一万多。 医院那边说医疗费用总共需要两万,现在已经花费了捌仟,我想跟他协商两万块钱了事,因为目前的医疗费用还差一万二,我们要的另外捌仟是以后的医疗费用,包括复查,拿药。他们想让我们今天给个准信,能不能签字,不能签字就走一般程序,走一般程序的话,他们的车肯定要停一个月。 我是这样算的赔偿。医疗费用各自承担一半他们就要出六千。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加一块,我爸妈两个人的就是按一个月五千算,三个月一万五。这还没算精神损失费,因为我妈是脑震荡。 对方的意思就是现在不谈赔偿的事情,先确定签不签字。他们昨天说的数额是七千。
行人要走保险,公交车认全责,在行人看病之后,拿所有收据走保险,另外索要额外的精神损失费,公交车方不给额外索要的精神损失费,到法院起诉谁会胜诉?
我弟弟被车撞,现在还在医院,肇事司机没来付医药费,我们想通过法律公了. 事实经过是这样的:我弟弟横穿马路,那里没有人行道(有地下商场),可是司机也是酒后驾驶还有超速(交警判决的).那么我弟弟是不是也要负相应的责任,责任多大呢?
公交车右转弯速度过快导致行人吓到,头部撞地造成头部大面积皮下水肿,住院一周,公交公司不予赔偿医疗费用,我想问一问公交车有责任吗?下一步该怎么办?
桥本来就很窄,行人是上了年纪的老太太,走在行车道上(桥上有专门行人走的路),被车擦了一下,摔倒在地上,头撞到了石梯上,锁骨也被石梯搁断。
我爸爸开车从花台经过,一个人就从花台穿出来,结果不小心被撞了,带她到医院检查,一声说只是软组织伤,我们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但是那个人不拿给我们,我们也不能让医院重开,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本来就是行人过马路不看车辆的原因,伤也不重,但是她要喊我们赔钱不说,还要我们出两个人的生活费要等到伤
行人没有走人行道被我们的车子碰到了,主要是老太太,碰到倒在地上头流血了,这个责任是如何来处理的。我们做为车主方,要如何处理这件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灵石县公交车车主,我经营4公交车,我的车还有6年的时间才能更换,但公司非要我更换车不说了,在更换车是要按车内的座位的 数量来更换车,这样的话我4辆车只能更换成3辆了,我该怎么办?
贾律师你好 我想向你咨询下 我在座公交车时被盗走一万多元 下车后才发现 去找公交公司 说
我在座公交车时被盗走一万多元 下车后才发现 去找公交公司 说我当时在车上站的位置监控不到 只能监控到司机身边和下车门的位置,并说这段时间这路车上被盗的事很多 我平时很少座公交车 这一次竞然遭遇到这样的事 我又去所管辖的派出所和刑警队报了案 当天下午我去刑警队发现他们只是做个备案 破案的可能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