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在他再婚前有一个公房。在他与我的继母的婚姻期间,他购买了房子,即成为所谓“房改改私房, 房产证是我的父亲的名字. 买房子的钱是我付的,我父亲怕伤面子, 没留过借条,.我们拿不到什么证据证明女方没出钱. 我的问题是:房子是我父亲的财产或共同财产?
我和老公先按揭购房,虽然是首付是共同出资,但是购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购房合同签定之后才去领的结婚证,现房证下来了,是他的名字,请问在新婚姻法中房子的所有权都只是他的吗?
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了。我和老公结婚三年后即2007年在成都购了房,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当时首付12万是以现金支的,这12万也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资金,但当时出资时没有相应单据说明是哪个出的钱。按揭后一直是我老公用他的工资在还款,我的工资家里。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了,是夫妻平分房产吗?现
结婚后,买的第一套房产,男方首付,写的是男方的名字。5年之后卖掉了,随即买了第二套房产,是用第一套的房款继续做首付,房产证都是男方的名字,我们夫妻都是共同还款人,那么离婚的话,这二套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外地户口,我老公是北京市户口,在我们恋爱期间他申请了北京的限价商品房(两限房),当时是首付10万都是由他一人支付的,贷款为30年,我们于2011年出领了结婚证,之后房子由两人一起支付,我想请问,我的这种情况,可以去在购房合同还是什么有效的文件上增加我的名字吗?具体怎么操作?怎么办呢?
我们在结婚2002年前买的房,一次性付清了房款,都是我家出的。于2009年过的户,过户的时候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请问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
2010年5月我和老婆结婚,当年10月在成都按揭购买一套二手房房,当时因为我在外地,老婆就找公正处出具了一份单身证明,相关产权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首付是双方共同出资,按揭一直是我本人在出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房产的所有权该如何分配
我在婚前已自己名义买的房子,有50%房贷,结婚后还要继续还,请问房产跟我老公有关系吗?现在还没结婚,需要让他写个东西说明房子以后是我一个人的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的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不过是我婆婆拿钱给我们一次性付的,后来我们有钱就还他了,还得时候没留什么证据,就是直接还钱了,房证是我老公的名,是不是就不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