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6年9月到北京某国企的贸易部工作,属于社会聘用的合同工。公司采用一年一签合同,签了2次劳动合同,第一次是06年9月~07年12月,第二次是08年1月~09年12月。目前公司不再和我续约了,并许诺给我经济补偿。但关键问题在于,我于07年8月由于公司部门调整,将原来的贸易部取消,我因此被调到企业管理部负责统计和计划工作。工作性质这个改变,工作强度也变大。本以为公司会给我按照岗位变化,调整相应的岗位工资,也去争取过,但公司一直拖着。直到今天也没有解决。和我同部门,工作性质相同的员工,以及我接替工作的前面那人的工资都要高过我。不知道我能否按照劳动法的同工同酬规定,要回我的钱呢?都需要哪些材料?
岗位调整在第二次合同签订前,对我的索赔有否影响?
(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劳动报酬问题)还有就是公司也没有给我开办公积金账户,更没有给我缴纳公积金,不知我能否要求补偿?
公司有相关规定:我能找到的
第五条 薪酬运行管理的原则:分级管理、总量控制、效益挂钩、动态运行、以岗定薪、考核发放。
我还有当时给我调换部门的通知。但上面没有明确我具体调换到什么岗位。
但企业管理部门在我们公司是属于管理岗,比之前贸易部的岗位肯定要不一样。
本单位是从2007年1月开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但2007年以前单位是否该给员工交纳住房公积金呢?因为我在网上查到北京是从1992年开始交纳的,而且还有相关规定的文件;另外,单位认为员工在单位工作,没有为单位作出贡献,都是做的应该做的事情,所以就取消了工龄工资的发放,单位是否可以随时取消员工的工龄工资?
劳动合同法里面第四十七条里面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不扣除保险,个调税及公积金的全部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里面第四十七条里面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不扣除保险,个调税及公积金的全部工资吗?我从08年3月26日一年的合同到期,但今年一直未签,我该得到双倍赔偿怎么算?谢谢! 双倍工资是从08年2月开始算还是从08年4月份开始算?
公司不给员工上住房公积金,我不想丢掉工作,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它,肯定会被辞退,这么耗下去,我买房时候贷款利息会比公积金高很多的。
劳动合同月底到期,不准备续签了,但公司还拖欠我6个月的工资及超过1年各项保险、公积金
5年劳动合同月底就到期了,不准备续签了,但公司还拖欠我6个月的工资及超过1年各项保险、公积金。请问我不续签合同公司是否应该一次付清我的拖欠工资,并且补交保险等。或者对于我的这种情况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 不想续约是我自己的想法,这种单位也没有什么留下的理由。我是准备换工作。 我就是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我
1.2007年底因为我所在的A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工资三个月,我辞职了。后来多次打电话给A公司,想要回拖欠的工资,但是A公司一直以经营不好,公司没钱为由拒给工资,还说有了钱一定给。直到现在听说公司经营变卖了。我的工资怎么办?还能要回吗?找谁要?(当时公司没给欠条,也没有给工资单。)2.另外,公司拖欠工资期间没给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住房公积金目前有5万多,两年前,一个在学校工作的朋友拿住房贷款,我做了担保人,每月还1000元。不巧的是这个朋友因为债务问题惹上官司,这个月他突然不交房贷了,而且他已经累计有六次迟交记录,他每月有1200的工资,请问假如他不交了住房公积金会扣我的住房公积金还是扣他的工资?跪请律师回答。
请问在我老公自己不能偿还的情况下我每月的工资和保险及公积金会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还他的债?
我老公婚前有3万元的债务,并在和我交往前已经花完,我不知他借钱一事。我们结婚后借给他钱的人问他要钱,可他没有钱还,现在也无工作,于是借给他钱的人用借条把他告到法院,我们婚后无共同财产,我在国有企业有固定工作,我每月的工资和保险公积金也不少,请问在我老公自己不能偿还的情况下我每月的工资和保险及公积金会
试用期3个月满,没签合同没上公积金和社保,不录用赔偿金多少?要交个税吗?
试用期3个月满,没签合同没上公积金和社保,不录用赔偿金多少?要交个税吗?
两年前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使用了了一个同事的房产证做抵押,可是现在同事要卖房子,需要房产证,怎么个手续才能把房产证要回来呢?可不可以使用另外的房产证作抵押呢?不知道整个手续,我该先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