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一儿三女,房产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他05年去世后,我们也没有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他没有立遗嘱当时我的三个姑姑也没有要房产,现在的房子都是我爸妈后盖的。今年我们这要拆迁了,姑姑他们的户口都不在这,补偿是按红本面积和户口人员给的, 2010年因为我结婚要分家所以写了分家协议,她们也都签字了,写了她们不参与此处房产的处置分配,此处房产归我爸妈所有 请问她们要是来分补偿款合理吗,如果要是分配怎么分给她们,
市里修环城路占了我村几十亩土地,其中一部分是村民的口粮地。我村实行的是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每五年一调整,现在是五年一调整的第三年。这三年中有死亡和出生的人。请问,这补偿款如何分配最合理?谢谢了!
是这样的,我们村最近被征收用于兴建水库,获得的村里的道路、树木、山地等赔偿的公共财产由村民代表进行统一分配。我们家是50年代移居本村的,在这里已经生活,劳动,工作将近50年了,户口也在这里,请问像我们这些非原始居民的情况,能否享受原始居民同样的财产分配吗,有法律依据吗?
我父亲在建筑工地因挡土墙倒塌意外身亡,母亲已经不在,我和妹妹尚未结婚,上面剩一个奶奶,请问这种情况下,补偿金有没有法律规定膳养老人的费用是多少,我奶奶自己生活,没有在任何一个儿子家里生活.现在叔叔和姑姑婶子都在看着这份钱眼红,帮我奶争夺这部分款项,我们并不是不想膳养奶奶,我父亲应尽的义务我们会做的更好,可是我们
我村土地因地震北川迁址被征用,获得补偿款。(多少不知道)村小组长找了几个人(多数是亲戚)商量分款,有1.7万的,有1万的,有5千的,有3千的,有2千的。我问组长分配方案和要求财务公开,他说:“不想跟你说,你去告好了。”还说我是外嫁女,应少分土地款。 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95年都因工作关系户口迁出了本村。家
我是灵山县沙坪镇那琅村村民,“六钦”高速公路经过我们村六个生产队的耕作区(注;耕作区是土改、“四固定”时期划分而定,但不知是何原因,各生产队没有山林权证,多年来生产队与村委会为了权属问题争论不休,尤其这次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的争议更为明显。这里作点说明;我们村共十五个生产队。自2009年7月份以来,我们六
父母(已去世30多年)有一套公房,我们几子妹结婚成家后相继搬出这套公房也已有20多年,这套公房一直由弟弟一家人和长期残疾的姐姐居住。前年弟弟因病去世,现在这套房便由弟媳和她孩子及残疾的姐姐居住着(房屋承租人也从原我弟弟的名下更改为弟媳的名下)。现在这套公房要拆迁了,从法律上讲,想请问: 1,长期(50多年
我是陕西咸阳沣东八家四组村民,我村耕地于2008年底被征用,每亩62000元.按我们四组人均来分配,每人可分到37000左右。在2009年中,征地补偿款分配了一次,每人只分到17000元,也就是一半。现在马上就要第二次分配了,也就是说这次分了,就没有了!可是这次每人只分到了10700元。整整每人少了近7000元,我们村300多人。可想
我是陕西咸阳沣东八家四组村民,我村耕地于2008年底被征用,每亩62000元.按我们四组人均来分配,每人可分到37000左右。在2009年中,征地补偿款分配了一次,每人只分到17000元,也就是一半。现在马上就要第二次分配了,也就是说这次分了,就没有了!可是这次每人只分到了10700元。整整每人少了近7000元,我们村300多人。可想
我是陕西咸阳沣东八家四组村民,我村耕地于2008年底被征用,每亩62000元.按我们四组人均来分配,每人可分到37000左右。在2009年中,征地补偿款分配了一次,每人只分到17000元,也就是一半。现在马上就要第二次分配了,也就是说这次分了,就没有了!可是这次每人只分到了10700元。整整每人少了近7000元,我们村300多人。可想
我是陕西咸阳沣东八家四组村民,我村耕地于2008年底被征用,每亩62000元.按我们四组人均来分配,每人可分到37000左右。在2009年中,征地补偿款分配了一次,每人只分到17000元,也就是一半。现在马上就要第二次分配了,也就是说这次分了,就没有了!可是这次每人只分到了10700元。整整每人少了近7000元,我们村300多人。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