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发商品房产权分割有何规定?是否属于二手房范畴?是否应承担全部的过户费用?在过户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我在天津市北辰区万源星城买了一套商品房,09年3月交房,交房后开发商一直以还有一栋房子没有盖完为由,说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需要等到3年以后,这样我就办不了房产证,请问这个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怎么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以男方的名义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银行按揭。经法院判决离婚且该按揭商品房归女方。请问,我该如何办理产权证?谢谢 双方闹得特别僵,男已经不可能到房管部门与我办理过户手续。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
开发商在合同中强行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的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是违法了?在签订合同时不允许我们做任何的修改,全部是开发商提前做好的合同,合同里还有很多不合理的条款,如不签就不退1万元定金。无奈,我们只好忍辱签了合同。11月10日就该交余下的30%房款了。我们
我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贷款买的,现在已竣工交房。现在银行要我办理房产证和房屋他相权证给银行做抵押。现在房管局说我购房时银行和开发商没有到房管局办理预售商品房的预抵押手续,不给我办理他相权证。请问这个预售商品房的预抵押登记时应该银行办啊还是应该开发上吧啊!
我将要购买的商品房实际面积79产权面积43.平面图上看原来我这套房是两套房的,但现在分割成一套,担心日后开发商拿出另外一份房产证出来。已签了认购合同。
我在2009年12月预订了一个预售的小商铺,交了1000元定金,当时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他们给了我一张付款的收据,上面注明是:“X区X楼X号铺位的定金”,并没有签订认购合同,没有其他约定。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又因合同的内容问题没有订立正式合同。 在网签合同时,还要签一个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因为
在开发商未与当事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及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下,擅自动工建设,在当事人门前及房屋墙下开始施工挖工程基础,损坏出行道 路,开挖工程基础距离房屋基础仅15—20公分,远远超出国家房屋地基基础安全规范标准,给反诉人的人员出入,房屋及房屋内的人员、财产 造成一定的危险,严重影响了反诉人员出入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