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对方破门入室,殴打我及我妻子,因我为国家干部,所以未曾还手,只是防御,手及胳膊有不同程度伤痕;对方还殴打我妻,有伤痕。报案后,派出所迟迟不来,一周后方来看了现场,拿走医院证明并做了有关笔录。然对方该不承认曾经破门入室,派出所认为证据不足,不能给予处罚,现问对方不承认,就没任何办法了吗?
有3个人拿着刀入室打人、大人受伤、小孩子受到惊吓。应怎样才能保护受害人的权利。如提起刑事责任,应怎样写才好呢?谢谢!
一天我路过一家买店,口渴,想进屋买一根雪糕,看见他家屋里没人,于是我就推开门上他家卧室里屋了,看见他家箱子上有一个2100元的旧手机,完了我就顺手拿走了。请问能判几年,谢谢。
在一家旅馆房屋内被盗走两部价值近10000的手机,门锁完好且被反锁上。当去质问房东时,被告知只有一把钥匙可以打开房门,但经尝试有三把钥匙都可打开房门,之后马上报警得知这是一家手续不全的黑旅馆。请问这种情况打官司有可能胜诉吗?
是这样的,我丈夫出差到广东某公司工作,期间由对方公司安排住在他们公司的职工宿舍里,但是,在夜间休息的时候,小偷从阳台进入,偷走了一些现金,总数达四千。这些钱都是出差前向厂里预支的,回来还要结算。我想咨询一下,就对于这种情况,责任该如何落实?是不是都要由我丈夫来承担这些损失?
今天有人强行吧我家门给敲了,冲进来吧我打了,还把我的钱给抢了,去了当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对我置之不理,这个该怎么办